當一個東亞小孩不再「聽話」,這是Ta可以擁有的8種人生

對於一個東亞小孩來說,從小被教導特別多的就是「聽話」。

父母經常會說:「你要聽我們的,我們也是爲你好。」似乎在傳達一種充滿恐懼的人生信條:不聽大人的,你將來就會過得很慘。只有符合大人的心中所想,未來的人生纔不會吃虧,過得安全、舒適。

可是長大後會發現:父母眼裡「安全、完美」的人生不一定值得過。一個成熟、獨立的個體,理應有「堅持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擁有一個自己說了算的人生(Gibson,2021)。

上週我們發起徵集:「不聽父母話的人生」,可以過得有多爽?精彩程度超出我們的想象。一起來看看吧~

01

我爸說:「女孩子不用太優秀」

@山梨糖醇

我爸一直希望我不用太努力學習,因爲是女孩。

高中的時候考上了省重點,參加化學競賽(女生很少),很辛苦,他建議我趕緊退掉,說女生不用太拼,本身學理工科就不如男生,我要是能去北大醫學院上個護理專業最好了,他說護理專業要分低,也適合女生。

我沒有聽他的話,堅持學下來了,也很幸運地經過層層選拔,進入了省隊,最後在全國比賽(國決)裡拿獎,保送去了國內最好的化學專業。現在我本科馬上畢業了,準備出國讀博,繼續深造。(當時申請出國讀書的時候他很不樂意,說如果他是女生的話肯定本科畢業就工作了:「本科最好談個戀愛,找個優秀的男朋友」)

不要想着改變任何人。 他不會因爲你做得好而改變想法。

02

我媽一定要我進她的單位

@悅

初中畢業,說你必須參加媽媽單位的技校招生考試,將來一定要進媽媽以前的單位,否則就屬於現在吃青春飯,將來老了沒有退休金沒有醫保。

參加技校招生考試,我故意亂答題,然後我落榜了。但我中考考進了本市重點高中。到了找工作的年齡,媽媽還想我去她單位做個編外臨時工,我堅決不從,現在我 47 歲了,靠自己的努力在一家世界 500 強企業任中層管理幹部,超越了媽媽年輕時的工作成就。

03

他們要我復讀一年,威脅撕掉錄取通知書

@桃香

第一次主動不聽父母的話,是高考志願填報。父母希望我留在本地,至少在本省上大學。但是由於我從小到高中畢業經歷了一系列不愉快的事情(包括但不限於家庭暴力和校園霸凌),所以填報的院校遍佈全國各省份。

當我得知自己被距離家鄉 1800 公里之外的院校錄取之後,我很開心,因爲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回報;但是相比之下,父母以我年齡小和從未去過那個省份爲理由,要我放棄錄取而復讀一年,當時他們甚至以撕掉錄取通知書這樣的說詞威脅。

面對上述不合理請求甚至威脅,我鄭重明確表示「我堅決不會復讀,因爲我沒有落榜」「今年的題目如此困難,在考試期間又遭遇了一系列不愉快的事情,即便如此自己也能被填報的院校錄取,這是上天的眷顧」「我今年是高考成績在剛好過分數線的情況下被錄取,如果我放棄錄取去復讀,那麼明年因爲題目更難或者分數線大漲,導致自己沒有被任何院校錄取,你們能爲我負責嗎」?

幾經周折,我終於得以到錄取自己的院校就讀。

04

「去幹什麼,很危險的!」我頭也沒回地走了

@Kiki

父母對於我做他們沒有嘗試過的事總會感到擔憂與恐懼,並設法讓我不要去做,包括情感 PUA,比如說「你就去做吧,後悔的時候連淚水都找不到」。這讓我很難受。畢竟無論在學習、工作還是生活中,我們都需要嘗試,父母的這種勸阻實際上挫敗了我們勇敢嘗試的勇氣,而勇敢嘗試對我們來說很重要。

我要和同學去青甘旅行,我父母開始情感 PUA,比如用不耐煩、很負面的情緒說「去幹什麼,很危險的」,不聽我和他們說的和誰去、怎樣遊玩等。於是,區別於之前離家上學我會和父母來個大大擁抱,這次出去玩我只是不帶感情簡單道了句再見,然後頭也沒回很決絕走了。

我想用這種方式告訴他們,他們的想法左右不了我的選擇。

@篔簹

大學五一的時候時候想去找我嫂子玩,距離我學校三個小時車程,他們居然以放假人多車也多爲由不允許我去,結果我還是去了!並且安全返回。

反正每次我說要出遠門旅行,他們就不同意,我覺得很煩,後面就不告訴他們,自己偷偷去,快樂得很!

我覺得特別是處在普通農村家庭的女孩子,不要太聽父母話,多讀書,多思考,增強自己的判斷力。

如果某件事你是揹着父母偷偷做的,也不要有愧疚感,你做的只不過是你想做的且在這個年紀很合理的事情,沒必要太在意父母的看法。在父母眼裡看似很完美的人生不一定值得過。

▷ 《小偷家族》

05

上學交男朋友被告家長,說服教育持續 8 年, 我跟他結婚了

@細毛

我是從小到大都叛逆的孩子,母親是老師,每天放學回到家就安排了嚴格的晚自習時間,但我下課不回家,去夜市擺地攤。

中考填志願,父母希望我報高中,師範,我轉頭報了專科學校,爲了離開家住校,18 歲就上班去了。

17 歲還在上學時交了男朋友,被學校告訴家長了,說服教育持續了 8 年,我跟他結婚了。

婚後決定不要孩子,沒直接跟父母說,只說沒有懷上,避開父母各種催促、找偏方、推薦醫院的堅持,依舊做一個快樂的丁克。

父親在國企,母親是老師,所以他們一直希望我有一個「鐵飯碗」的工作,但從不安分守己的我,畢業一年就離開正式工作,各種行業換了個遍之後,給自己安排了自由職業,兼職編輯、舞蹈老師、旅行領隊、裝修設計……多面工作,沒有主業。

從小不在父母身邊長大,沒有太親密的感情和信任,拒絕和父母是從屬關係。生活沒有對錯,走自己選擇的路,過着一切自己說了算的日子。

▷ 《小偷家族》

06

直接「發瘋」,嚇得他們不敢再來

@夜の舞

父母對我從來沒有明確的要求,最多小時候說要我當醫生,但看我小時候暈血和害怕標本,在我很小的時候就放棄這個要求了~但有不少潛臺詞的要求,比如以前有段時間要我幾乎每天視頻給她們看看小傢伙,視頻接晚點就會被批評。

不過現在又沒要求了~ 各種事件疊加 buff,被逼的直接崩盤了,疑似觸發抑鬱或者焦慮,差點想不開,直接懟回去,把他們嚇得不敢輕易不請自來或者視頻轟炸,邊界感稍微恢復一點。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空間,父母自己過好自己的生活,找自己的興趣愛好,不要把注意力整天集中在子女身上,這樣你好我好大家好~

07

財務自由後發現錢解決不了一切問題,無法改善「我和母親」的關係

@匿名

我的父親早逝,母親希望我長大後能考上名校,成爲人上人,工作穩定多金,嫁個有錢人。完成世俗意義上成功,給她臉上貼金。

我也做到了:自己堅持要嫁的老公對我做到了數十年如一日的無條件的愛,放棄公職去國外打拼最終拿到綠卡現已定居,多年的投資生涯可保未來生活無憂。可母親和我的關係卻並沒有因此而更加融洽,而是恰恰相反。

小時候覺得現下的痛苦是因爲沒錢,財務自由後發現錢並不解決一切問題,與母親親密關係缺失導致的精神痛苦幾乎可以將我摧毀。可是如果我一路按照她的認知水平選擇生活,生活質量堪憂不說,控制和寄生導致毫無自我估計催生出的是另一種精神痛苦。和與不和結局幾乎殊途同歸,這樣的認知讓我怎能不心生感慨。

痛苦地思量了好幾年,唯一出路可能就是與她在精神上嚴格劃清界限,對我來說我的生命應該是真正的屬於我自己的吧。

▷ 《小偷家族》

08

與父母的距離越來越遠,但是和真正的自我更近了

@匿名

父母都是教育工作者,一直希望我讀博士、希望我在家鄉的大學當個老師。

但是我碩士畢業機緣巧合來到瑞士工作。現在 35 歲,在歐洲獨居 8 年,過上到目前爲止最快樂的一段人生。父母一開始還每次打電話都希望我體驗一下就儘快回國找工作,近些年也漸漸接受了可能我不會最終回國或者回到家鄉的事實。雖然偶爾他們還會提起誰家孩子生小孩生二胎、和父母住同一個小區的故事,我也漸漸可以做到不是大聲的爭執,而是淡淡一笑而過。

獨自脫離父母生活將近二十年,包括高中的住校開始,到陌生的城市讀大學,出國留學,與父母的距離越來越遠了,但是我和真正的自我更近了。我找到了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事:自由自在地活着。同時,這也不妨礙我繼續愛他們,以我自己的方式。

▷ 《小偷家族》

心理學家琳賽·吉布森(Lindsay C. Gibson)在《不受父母的控制》 一書中留下了一份「基本權利清單」,供我們在應對情感不成熟的父母,或未來在與不成熟的人打交道時能隨時拿出來提醒自己,獲得成長與自我發現。

今天分享給大家,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1.設置邊界的權利。

我有權爲你的傷害、剝削行爲設置邊界。

我有權在筋疲力盡之前制止任何事情。

我有權終止任何我不喜歡的互動。

2.不受情感脅迫的權利。

我有權不做你的拯救者。

我有權不解決你的問題,要求你向別人求助。

我有權拒絕感到內疚。

3.情緒自主與精神自由的權利

我有權擁有任何情緒。

我有權擁有任何想法。

我有權捍衛我的價值觀、想法和興趣不受任何嘲諷或嘲笑。

我有權不喜歡你的行爲或態度,爲自己所受到的對待感到煩惱。

4.選擇關係的權利

我有權知道自己是否愛你。

我有權拒絕你想給我的東西。

即使我們是親人,我也有權結束我們之間的關係。

我有權遠離任何讓我感到不愉快和疲憊的人。

5.清晰溝通的權利

只要我用非暴力、不傷人的語氣,我就有權說任何話。

我有權要求被傾聽。

我有權要求你告訴我,你想從我這裡得到什麼,而非假定我應該知道。

6.自主做出最佳選擇的權利

如果時間不合適,我有權不做任何事情。

我有權在任何時間離開。

我有權拒絕參與任何我不喜歡的活動或聚會。

7.堅持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

即使你不認同,我也有權採取行動。

我有權把自己的時間和精力花在我認爲重要的事情上。

我有權信任自己的內在體驗,認真對待自己的願望。

8.平等與受尊重的權利

我有權與你享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我有權過自己的生活,不受任何人的嘲笑。

作爲一個獨立的成年人,我有權受到尊重的對待。

9.優先考慮自身健康與幸福的權利

我有權茁壯成長,而非勉強度日。

我有權花時間去做我喜歡的事情。

我有權決定我要給予別人多少精力與關注。

我有權花時間把事情想清楚。

10.關愛與保護自我的權利

當我犯錯的時候,我有權關懷自己。

當自我概念不再適合我的時候,我有權改變自我概念。

我有權愛自己、善待自己。

我有權不批評自己、爲自己的個性感到自豪。

我有權做真實的自己。

希望你能重獲情緒自主、精神自由,擁有自己說了算的別樣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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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美】琳賽·吉布森著,姜帆譯,《不被父母控制的人生》,2021年1月,機械工業出版社

編輯:鳥人

責編:寒冰

封面:《小偷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