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稽查並無犯法」 神豬遭虐桃市府迴應不算虐待
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立委吳思瑤於27日召開「神豬受虐檢舉無效」記者會,指控去年新埔義民祭參賽的豬隻阿義遭虐,桃市府卻迴應「爲了經濟目的利益最大化」、「可排除虐待動物」,遭吳思瑤痛批「應保同理心」。對此桃市府迴應,動保處接到檢舉時立刻前去調查,並無明顯違反事項,未來將持續稽查。
動保處長王得吉表示,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去年於8月29日及12月10日來函檢舉飼養神豬戶以強迫灌食及下窟飼養方式,有違反動物保護法之疑慮。動保處即於同年9月4日針對被檢舉戶進行現場訪視及調查,農委會也在同年10月14日訪談動保處及現場神豬飼養戶,但現場稽查結果並無明顯違反事項。
王得吉說明,因該檢舉照片、影片內之豬隻業已宰殺完畢,動保處現場訪視剩餘飼養豬隻,精神狀況良好,現場也未發現有灌食情形。經調查,豬隻以下窟飼養方式的仍能站立、活動。
王得吉指出,針對該案件之檢舉事項,依照動物保護法第3條第10款規定:「虐待:指除飼養、管領或處置目的之必須行爲外,以暴力、不當使用藥品或者其他方法,致傷害動物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之行爲。」故本案依現場事證稽查結果暫不予以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