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隊比賽買啤酒給教練喝 臺東長濱國小校長遭記申誡免職

帶隊比賽啤酒教練臺東長濱國小校長遭記申誡免職。(翻攝自臉書

前臺東長濱國小校長嚴政雍自掏腰包買酒給棒球教練喝,遭臺東縣政府教育處記申誡,也成爲被解職理由。教育處表示,嚴政雍的行爲已逾正常交誼範圍

日前臺東縣政府教育處以嚴政雍在學校領導有諸項言行不當情形,經教育處檢視陳情人所提供證據資料及詢問當事人,認其言行不當,虛瞞欺騙未能保持端正品操,損害校譽及教育人員形象,難堪當學校領導人,經校長遴選委員會通過解除校長職務,並於2月1日回任教師

嚴政雍今天在臉書貼文指出,自己被解職的理由之一是民國109年5月他帶學校球隊出去比賽,買了一手啤酒回飯店給教練喝,遭到檢舉,被教育處記了申誡。

嚴政雍說,過去棒球隊出去比賽教練會在外喝酒,他覺得這樣形象不好,且隔日還有賽程,因此他才拜託教練回飯店,如要喝酒他買回去飯店喝,於是自掏腰包買一手啤酒回去飯店給教練們喝,他自己並沒有喝。

嚴政雍表示,去年9月教育處帶團參訪,晚上也有飲酒,「怎麼會有不同的道德標準」,請問「我買酒請教練是自掏腰包,哪裡有問題」。

「臺東縣政府教育處怎麼了」臺東縣體育田徑委員會主委賴坤成今天也聲援嚴政雍,他表示,校長體恤教練,帶一手新臺幣200元啤酒回飯店給教練喝,居然是「行爲不檢」記申誡還被拔掉校長職務。

賴坤成進一步表示,去年全國田徑錦標賽臺東25名選手及教練到板橋參加4天3夜競賽,總共費用近20萬元,臺東縣政府卻只補助2萬元,多次向教育處反映卻石沉大海,「臺東縣政府如此漠視基層運動訓練、比賽,田委會考慮爾後拒絕代表臺東縣出賽」。

教育處表示,嚴政雍帶領學生參加全國棒球比賽期間,主動買酒給球隊教練帶回飯店房間繼續飲酒,已逾正常交誼範疇,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覈辦法第7條第1項第6款第5目做出處分

有關補助方面,田徑委員會的補助屬於「經常門」(業務費經費,不得用於「資本門」(設備費)項目支出,依規定最高只能補助2萬元。(編輯黃世雅)110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