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考招時程定案 申請入學6/15放榜、分科測驗7/11、7/12辦理

明(111)年大學考招時程終於定案教育部今天表示,明年學測1月21日至23日舉行,分科測驗於7月11日至12日辦理。(示意圖/本報資料照、姚志平攝)

明(111)年大學考招時程終於定案!教育部今天表示,明年學測1月21日至23日舉行,分科測驗於7月11日至12日辦理。此外,繁星推薦3月中下旬、申請入學於3月下旬報名、5月19日至6月5日間辦理甄試、6月15日放榜;分發入學於8月12日放榜。

教育部長潘文忠3月31日曾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108課綱實施問題與學習歷程檔案、大學考招制度調整專題報告,明年大學申請入學6月底才放榜,分科測驗(原指轉型而來)規畫在7月24日、25日兩天辦理,8月25日放榜。這讓考生完全沒有暑假,引起極大反彈。

聯會也跟潘文忠唱反調,在5月24日的常務委員會議中做成決議,明年大學考招日程將秉持6月10日前申請入學放榜、7月10日前完成分科測驗、8月10日前考試分發入學放榜爲原則,但保留彈性調整空間,具體時程授權由教育部決定。

教育部在6月上旬邀集考招及相關單位共同確認後,今天公佈明年大學考招時程,明年學測1月21日至23日舉行,申請入學6月15日放榜;分科測驗7月11日、12日辦理,8月12日放榜。

教育部表示,爲使考招作業日程得依方案規劃辦理,考生提供大學申請入學審查資料,包含5學期的修課紀錄、6學期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由中央學習歷程資料庫傳送至甄選會;第6學期的修課紀錄則由各高中以PDF檔傳送予至甄選會,甄選會整理後再分送各相關校系審查。

另考生得於明年3月31日公告申請入學一階篩選名單後,再於4月下旬前針對通過一階篩選校繫上傳及提交課程學習成果與多元表現,於5月中旬前完成備審資料準備。同時大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仍與現行相同,維持包含3個週末,可避免甄試撞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