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小白球有一定風險 工程師揮杆K中董仔判無罪

打高爾夫有一定的的危險度。(本報資料照/張國欽攝)

38歲黃姓程式設計師於去年2月到臺中高爾夫球場打球,風勢猛烈,小白球偏右飛出擊中在另一洞球道林新醫療董事長林仁卿頭部,造成其頭部外傷等。臺中地院審理後,認爲黃男是依杆弟指示發球,該注意的都有注意,而打高爾夫球本身就有一定風險,判黃男無罪。

案發於去年2月18日下午3時許,當時黃男在球場西區第5洞準備開球,由於風勢猛烈,蘇姓杆弟看風向後,提醒黃男要儘量偏左擊球,看前方落點區沒人後,指示黃男可以擊球,但黃男打出的球偏右飛出,擊中在第1洞球道旁林男

黃男辯稱,當時杆弟目視前方視野範圍內沒有人,告訴他可以擊球,他纔開始擊球,自認沒有過失。蘇姓杆弟則說,當天風勢較大,有建議黃男應儘量往左偏擊球,當時目視前方已是安全距離,沒看見旁邊的第1洞球道有人。

檢方認爲,黃男擊球點與林男平行距離約130公尺,黃男應評估風勢和風向,依自身的擊球能力修正擊球方向,避免高爾夫球因風勢而改變方向,同時也要確認附近有沒有人在擊球落點範圍內,認爲黃男疏於注意,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臺中地院審理後認爲,高爾夫球運動的杆把、地形、擊球力道、當時風向、風速等都會影響球向落地點,縱使擊球者善盡注意義務,也無法完全不擊中人,這是高爾夫球運動所具有的一定風險。黃男是杆弟指示下擊球、且在沒有違反任何擊球常規及應注意事項之下擊中人,難以認黃男有過失,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