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律師公會斥政府違人權

馬來西亞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斥責大馬內政部性別人權團體「大馬政府組織聯盟」(COMANGO)列爲非法組織,並要求政府立刻撤回這項不符合人權精神的宣佈。

大馬內政部昨天表示,經過社團註冊局檢查紀錄證實,大馬非政府組織聯盟並未依據1966年社團法令註冊,因此屬於非法組織。

律師公會今天發表聲明指出,內政部在聲明中將COMANGO定義爲「社團」,已清楚認定「非政府組織聯盟」,而大馬目前根本沒有任何法令規定聯盟必須在社團法令下注冊。

針對大馬內政部指COMANGO宗旨之一是鼓動人民乖離伊斯蘭教義的權益,律師公會表示,但根據該組織去年3月呈交給大馬聯合國難民署(UNHCR)及外交部表格,在63項建議中,只有4項是涉及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中性人性取向及性別辨識問題

聲明說,這4項建議只是希望政府能通過法令來終止歧視行爲,並不會對伊斯蘭教義會造成威脅

公會認爲,「大馬淨選盟2.0」也曾被前內政部長希山慕丁宣佈爲非法組織,但後來吉隆坡高院裁決,內政部應撤銷對淨選盟2.0列爲非法組織的命令。10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