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家能源局前副局長劉寶華 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澎湃新聞12日報導,被指大肆收錢斂財、分管電力核電大陸國家能源局前黨組成員局長劉寶華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中新社

澎湃新聞12日報導,被指大肆收錢斂財、分管電力、核電的大陸國家能源局前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寶華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山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寶華作出逮捕決定。據不完全統計,劉寶華已是2013年以來,第9個因貪腐法辦的該局司處級以上官員,其中包括兩名局長。

大陸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去年10月17日發佈劉寶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澎湃新聞報導,57歲的劉寶華當時被查十分突然,因之前兩天前的10月15日,劉寶華還在河北張家口市調研電力央企的儲能示範專案

簡歷顯示,劉寶華深耕能源系統35年以上。從1984年1月參加工作至1998年7月,他在水利電力部能源部、電力部等單位工作;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任國家經貿委電力司經濟運營處處長、助理巡視員;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國家電監會市場監管部副主任、主任。

2013年的國務院機構改革中,原國家能源局和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了新的國家能源局,電監會不再保留。劉寶華是年6月出任新的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司長(正司局長級),2014年5月調任核電司司長。2017年8月起,升任國家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澎湃新聞報導,作爲國家能源局副局長之一,劉寶華在任上負責分管電力司、核電司、市場監管司、電力安全監管司、派出能源監管機構、中國核電發展中心大壩安全監察中心、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品質監督中心。

今年4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又發佈,對劉寶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做出開除黨職公職等「雙開」處分

經查,劉寶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組織觀念淡薄,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在公司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劉寶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寶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