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奪8命董座判緩刑 敬鵬聲明「對公司無重大影響」
桃園平鎮敬鵬工廠大火奪走6名消防員和2名移工性命,桃園地院近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處董事長黃維金等6主管有期徒刑3至8月,均緩刑。敬鵬公司晚間發佈重大訊息,對於大火造成重大損害至感遺憾及深切愧疚,未來持續推動公司防火防災安全強化各項工作,強調「判決對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敬鵬指出,平鎮三廠2018年4月28日晚間發生火災,第一時間全廠及宿舍已平安撤出數百人,該意外造成深入平鎮三廠舖設水線的消防英雄及平鎮二廠宿舍的外籍同仁未及逃生造成重大傷亡。
敬鵬說明,桃園地檢署2019年2月以公司參與平鎮三廠建廠主管及風管保養人員涉有過失,提起公訴。監察院亦展開調查,並於2018年2月公告調查報告結果,涉案被告爲祈求罹難者家屬走出傷痛、節省寶貴司法資源,均向法院認罪,經桃園地院判決犯業務過失致死罪。
敬鵬表示,就意外的重大傷亡至感遺憾及深切愧疚,除向家屬道歉請求原諒之外,並立即致力於尋求和解以取代訟爭,且配合檢警消及監察院的所有調查,竭盡一己之力希望家屬減輕傷痛。
意外發生後,公司爲盡社會責任已立即捐助數千萬元投入環保基金改善空污影響、並投入數千萬元協助覆育當地河川及環境。另爲強化防火防災安全、防範工安意外發生,事故後借重各界專家指導,以高標準檢視並提升廠區安全,投入數億元進行包含空調系統安全加強、消防系統安全強化、極早期警報系統增設、藥水緊急遮斷系統增設、廠房設施安全加強、廢氣風管安全加強、鍋爐系統安全加強等,未來更將強化與精進廠區各項安全設施。
敬鵬強調,前董事長黃維金第一時間承擔責任並致力於各項善後工作,爲儘可能減輕家屬傷痛,也在調查釐清責任期間已與家屬與傷者和解。前董事長黃維金在完成各項防災防火安全加強的階段性任務後,卸下董事長職務,並持續以董事身分與獨立董事陳湘生協助推動公司防火防災安全強化各項工作,判決對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桃園平鎮敬鵬工廠大火奪走6名消防員和2名移工性命,桃園地院近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處董事長黃維金等6主管有期徒刑3至8月,均緩刑。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