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被提名人僅張文貞迴避廢死 黃國昌:非常非常失望
立法院院會上午進行對司法院院長張文貞(圖)人事同意權案審查質詢,張文貞說明時表示推動重點包括制度機制、專業效能及推動司法的國際連結。記者曾學仁/攝影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被提名人對於死刑存廢的立場備受關注。民衆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民衆黨團發給被提名人的問卷中,僅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沒有回答死刑存廢態度,其他人都有用氣面對人權議題,向社會清楚表達心裡想法,只張文貞讓他「非常非常的失望」。
黃國昌表示,民衆黨團日前寄出問卷,張文貞在死刑議題上回答「因爲被提名人不宜表示意見。」張文貞答詢時說,全體人民跟大院都有權利知道她在這個議題的想法,尊重憲法法庭的裁判,除此以外不能表示任何意見。
黃國昌詢問,有幾個被提名人沒有回答?張文貞說,每一個人都是獨立行使職權,她不應該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黃國昌說,只有張文貞一個人,其他的被提名人寫多寫少是一回事,但起碼展現了面對問題的勇氣,死刑存廢在臺灣的社會高度爭議,現在的公民社會對於113年憲判第8號判決有非常強烈的不滿跟批評,所有被提名人都知道,但讓他感動的是,提名人明明知道其所持的見解未必是公民社會多數人所支持的見解,但勇敢的面對問題,具體的回答。
黃國昌續說,他未必贊成被提名人在這些問題上面所抱持的憲法立場跟憲法解釋,但他佩服其他被提名人的勇氣,不迴避人權保障議題跟社會主流民意產生高度衝突的時候,我們要選出來的大法官不就應該要有這樣的道德勇氣嗎?面對困難的人權議題,有勇氣向社會清楚的表達心裡面的想法,結果張文貞採取迴避問題的態度,「讓我非常非常的失望」。
黃國昌再問,司法權在當代憲政民主的國家當中,什麼時候應該積極、什麼時候應該消極、什麼時候應該邁入立法形成的空間?憲法法庭宣告死刑各審級一定要一致決,請問立法院還剩下什麼立法行程的空間?
張文貞說,我們應該要採取程序跟制度取向的對話法院,這也是目前很多國家所採取的。換句話說,制定相關的程序、制度跟要求,然後請立法院在適當的時間內加以修法立法,這是目前在全球憲政底下最有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