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6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對死刑表態 黃國昌:大法官要有這樣的道德勇氣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今(10日)立法院對大法官被提名人進行詢答,外界關注死刑存廢議題,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備詢時迴應,尊重憲法法庭的裁判。民衆黨立委黃國昌質詢時指出,對於民衆黨團問卷裡的死刑存廢,除張文貞外所有被提名人都有回答,有被提名人明知見解並不被臺灣社會多數所支持,還是勇敢面對問題,自己未必贊成他們在這個議題上的立場,但相當佩服他們的勇氣,絕不迴避重要的人權保障議題,要選出來的大法官不就應該有這樣的道德勇氣?

今立法院召開全院委員會,對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被提名人行使同意權進行詢答,今爲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姚立明到場備詢,黃國昌質詢張文貞時質疑,爲何不回覆民衆黨團提出的問卷?在被宣告違憲前是否爲有效法律、需不需要遵守,被提名人爲何沒有,是因爲有特權嗎?爲什麼不回覆?

張文貞迴應,民衆黨團提出問卷相關條文憲法法庭並未宣佈停止適用,按照條文確實應該回復黨團,但當時討論的時候,考量憲法法庭作程序跟實體裁定時,可能宣告的條文有機會不一樣,並不受前面主張裁定拘束。

張文貞坦言,這是有效法律、應該要遵守,被提名人沒有特權,當時憲法法庭暫時停止適用的是裁定,憲法法庭實體裁判還沒有做成。所以當時回覆大院的新聞稿中有特別提到,除程序條文外,還有立法院議程。

黃國昌批評,請你們依法回覆的文件可以不繳交,還增加法律所沒有要件,是大法官被提名人有這樣超越法律的權力,還是一般人民也有?一羣法律人被提名大法官,還沒當上之前就自認爲在法律之上,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回、何時回,這態度可以嗎?請問總共收到幾個問題?

張文貞迴應,有12個,後面具結跟罰鍰的問題我們認爲不適合...此時黃國昌打斷,並直言,那妳留空白就好,不構成不回答前面問題的法律事由。第二次發的問卷何時繳交?昨天繳交的,面對問題有這麼困難?張文貞透露,是在10日內的最後期限繳回。

對於死刑存廢,黃國昌也追問,這全國人民高度關注,結果妳說被提名了,不宜表示意見,人民沒有權利知道妳的想法嗎?所以被提名人中有幾個沒回答這個問題?張文貞迴應,全體人民都有權利知道,尊重憲法法庭的裁判,除此之外不能表示任何意見,每個人獨立行使權利,她不應該知道有多少人沒有回答。

黃國昌痛批,「只有妳一個人!」其他人寫多寫少是一回事,但至少他們展現面對問題勇氣,死刑存廢有高度爭議,所有被提名人都清楚,有被提名人明明知道所持的見解並不被臺灣社會多數人所支持,他還是勇敢面對問題,針對每一個提問具體回答。

黃強調,自己未必贊成他們在這個議題上的立場跟解釋,但自己相當佩服他們的勇氣,不迴避重要的人權保障議題,當自己見解跟多數主流民意產生高度衝突時,他們有勇氣面對,要選出來的大法官不就應該有這樣的道德勇氣,面對困難人權議題、向社會清楚表達心裡怎麼想,這不就是選擇大法官的標準嗎?「妳這樣迴避問題的態度,讓我非常失望,如果認爲被提名就不該回答問題,那其他被提名人都做了不適當的事情。」

黃也追問,美國有死刑制度的各州絕大多數都是要求陪審團、第一審的一致決,還有死刑的國家哪個要求各審級一致決?我國憲法法庭透過憲法解釋在扮演立法者角色,死刑判決時各審級一致決應該是立法者政策決定、還是憲法法庭法官決定?

張文貞迴應,目前沒有其他國家要求審級一致決。而維護憲法還是尊重多數是對憲法法庭重要挑戰,大法官這次的憲法判決,自己在許多文章都有表達立場,應該採取程序跟制度取向的對話法院,這也是目前很多國家採取的,制定相關的程序、制度跟要求,請立法院在適當時間內加以修法,這是最有效方式。

黃國昌則不滿表示,司法院已經宣告死刑一致決,國會還剩下什麼立法空間,只剩下一個選擇啊!憲法法庭什麼時候有對話的空間,當決定這是憲法價值時,立法者只有一件事情,依照憲法法庭大法官形成的價值修改法律,除一致決外有其他修法空間嗎?張文貞僅迴應,當時係爭法律是法院組織法而非國民法官法,留下很大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