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過後,羞談人性
萬曆五年(1577年)夏天,一場風暴席捲徽州。
徽州六縣中的歙[shè]縣與其他五縣(休寧、婺源、祁門、黟縣、績溪)之間,爆發激烈衝突。
在婺源縣,代理縣事的官員被縣民堵在路上,羣情激憤的老百姓衝入縣衙,見人就打。
在休寧縣,親自前往調解的徽州知府徐成位看到縣城已經聚集了數萬人,他們“鳴金約黨,豎旗結盟”,導致“道路禁阻,文移隔絕”,場面幾乎失控。
數月之內,歙縣商人在五縣的店鋪屢屢被打砸搶奪,五縣之人到了歙縣也被毆打辱罵。
整個徽州全亂了,而這場大規模民變的起因,竟是一道數學題。
▲古徽州示意。圖源:錦繡人文地理
民變爆發的七年前,隆慶四年(1570年),歙縣有個叫帥嘉謨的小人物,偶然間發現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自明初以來,本該由徽州六縣共擔的“人丁絲絹”(稅糧項目之一)一直是歙縣獨自承擔,其他五縣白白佔了200多年的便宜。
關於帥嘉謨其人,史料記載寥寥無幾,只知道他祖上不是歙縣人,而是原籍湖廣江夏的新安衛人。明朝的行政和軍事是二元管理系統,有個軍戶制度叫衛所制,新安衛就是位於歙縣的一個“衛”。衛所之人與州縣之人提供賦役的方式不同,帥嘉謨這個局外人卻偏偏捅出了個大簍子。
帥嘉謨從小就聰明,他有個夢想,是成爲算術專家。帥嘉謨平時在歙縣衙門辦公,爲了練習算術技巧,閒着沒事就調閱各地的稅務記錄進行演算,他經常說:“文不能冠士,武不能冠軍,則當以他長見。九章勾股,吾庶幾可充算博士乎!”
這是說,我雖然文治武功都不行,但精通算術,也算是一技之長。
哲學家馬克斯·韋伯有句名言:“人是生活在由他自己織出的一張網上,他對事物的理解亦由這張網規定。”
帥嘉謨所在的歙縣是徽州府的“附郭縣”,也就是府治所在地,因此他可以掌握徽州六縣的賬本。
某一天,沉迷算術的帥嘉謨發現,徽州的絲絹攤派方式對於歙縣而言十分不公。
據《徽州府志》記載,明朝立國之初,歙縣拖欠了夏稅9700餘石小麥,爲補足所欠稅糧,朝廷下令由歙縣折算成絲絹向輕租民田加徵,用以補足“原虧夏麥”,即所謂“人丁絲絹”。
然而,在《大明會典》中,雖然記載徽州府每年需繳納8780匹的人丁絲絹,摺合白銀6100餘兩,但沒有記載應由歙縣獨自承擔。此外,明初拖欠夏麥的不僅是歙縣,徽州其他五縣亦合計拖欠了10700餘石,但沒有補納。再者,虧欠9700多石糧食,用小麥摺合白銀的話,按當時的官方折價標準來計算,每石3錢,這筆錢也不過才3000兩;但要折絹8780匹,每匹7錢,就要6100多兩。
帥嘉謨腦袋瓜一轉,認定徽州府的人丁絲絹與明初夏麥的拖欠毫無關係,如果要繳納,應由徽州府六縣共同承擔,而讓歙縣獨自承擔徽州府每年6100餘兩白銀的人丁絲絹是站不住腳的,也是不公平的,這樣相當於歙縣長期在替另外五縣繳稅。
▲歙縣人帥嘉謨,算出“徽州絲絹案”。圖源:影視劇照
算完這道數學題後,帥嘉謨決定將這一發現公之於衆,爲歙縣說幾句公道話。
當時徽州府是應天巡撫所轄的直隸府,上面沒有主管行政與司法的布政司、按察司二司,若對府、縣有異議,可直接上訴到“兩院”(應天巡撫衙門與巡按御史衙門)。
隆慶四年(1570年)二月,帥嘉謨向兩院上書,正式挑起了徽州絲絹案。
帥嘉謨上訴的時機有些特殊。隆慶到萬曆初年,正是“一條鞭法”在江南盛行的時候,朝中的張居正是這項改革的主推手,而隆慶三年至四年,在應天巡撫任內,將一條鞭法推行至南直隸的官員也很有名,那個人叫海瑞。
一條鞭法,旨在重新整頓土地制度,完善黃冊與魚鱗圖冊,按均平法分派賦役,既可有效地增加國家賦稅收入,又可減輕地方負擔。
中國古代有個有趣的現象,甭管什麼改革,只要打出恢復周禮的口號,往往就意味着革新,而一條鞭法所代表的“均平”浪潮,恰好也符合這種革新精神。
作爲事件發端的帥嘉謨呈文,開篇就是:“天下之道,貴乎均平。”帥嘉謨以“均平”爲主張,在上書中說,歙縣“久偏重賦,民困已極”,這裡所指的重賦正是人丁絲絹8780匹(摺合白銀6100餘兩)。
帥嘉謨結合府志和《大明會典》記載,提出這項稅款應當六縣均平而不應該歙縣獨自承擔。
不太走運的是,帥嘉謨上書後才過半個月,海瑞便解職而去,改任南京糧儲。
此前,海瑞任應天巡撫時一心爲民,備受百姓愛戴。有些貪污屬吏聽說海剛峰上任,嚇得辭職跑路;有的顯赫權貴原本把門漆成紅色的,聽說海瑞來了,爲了表示低調,都改漆成黑色的;向來趾高氣揚的宦官在江南監督織造,聽說海瑞來了,立刻減少車馬隨從。可是海瑞正氣凜然,反而備受排擠,任應天巡撫才半年就被貶,隨後因病引退。
若是徽州絲絹案由海瑞一手審理,不知是否會走向日後失控的局面。
但歷史沒有如果。
▲海瑞。圖源:影視劇照
海瑞去職前,徽州府根據兩院的批示發出帖文,大致意思是請徽州六縣官吏、士紳與耆老等一起討論,絲絹稅是否應該由六縣均派。
此令一出,歙縣外的五縣只有最小的績溪縣作了迴應,回了一份查議申文。面對上級部門的要求,績溪縣的口氣十分強硬,還帶着幾分威脅:“均派六縣,變異國制,紊亂成規,於律有礙,合無姑容,照舊定納,庶免小民激變之擾,官民兩便。”
這是說,如果把原本歙縣的絲絹稅分攤到其他五縣,五縣的老百姓肯定不樂意,這恐怕會激起民變。
不知徽州府是否擔心績溪縣的呈文一語成讖,這篇申文上呈之後,徽州府就沒有後續的舉動了,而沒了海瑞這樣硬氣的官員相助,帥嘉謨也顯得孤立無援。
次年(1571年),不信邪的帥嘉謨決定進京告狀,繼續訴說歙縣百姓的偏累之苦。戶部對此案做出迴應,仍是要求徽州府調查,但五縣依舊沒有做出反應,遂不了了之。
之後,帥嘉謨似乎遭到五縣的報復,據他後來指證說,此次自京返鄉的路上他遭遇了襲擊,險些喪命,因此決定暫時不回歙縣,先回老家江夏躲藏。之後幾年發生何事,史料闕如,但帥嘉謨上訴時提到一個細節,“先年歙民程鵬、王相等連名具告”,結果卻是“彼因兩院升遷,遂未申覆”。
這是說,在他算出歙縣的絲絹稅有問題之前,早在嘉靖年間,歙縣老百姓程鵬、王相已發現這一現象,並上訴兩院,但被壓下來了,這麼多年過去也沒有下文。
帥嘉謨知道,他要面對的是一隻龐然大物,一個已經延續多年的弊政不可能被輕易剷除。
▲安徽績溪,龍川晨霧。圖源:圖蟲創意
徽州絲絹案重回人們的視野,要等到四年後的萬曆三年(1575年)。
這一年,時任徽州知府崔孔昕突然要求緝拿帥嘉謨,理由也很耐人尋味:“今照帥嘉謨既能具詞呈告撫按,必爲有力之家,有謀之輩……中間必有主使者。”
在知府大人看來,帥嘉謨能夠惹出這件事,還進京告御狀,一定是有人指使,歙縣的士紳明面上沒有參與,背地裡搞鬼,所以要從重處理,以儆效尤。
實際上,幾年前,帥嘉謨將稅賦不公的情況告訴歙縣士紳時,歙縣士紳的態度各不相同。有人對上訴絲絹之事持消極態度,認爲祖宗之法不可變,且其他各縣衆怒難犯;有人持謹慎態度,將徽州六縣比作六子,手足一體,不願上訴;有人則力挺帥嘉謨,要聯合全縣的士大夫爲他站臺。
但直到帥嘉謨避禍江夏時,他的上訴仍是一種自發的個人行爲,並沒有歙縣鄉宦生員的連名。
萬曆三年(1575年),朝廷的風向變了,案件的性質也變了。
萬曆初年,皇帝朱翊鈞年幼,朝廷之上,張居正出任內閣首輔,在內廷又獲得李太后與大太監馮保的支持,掌握了朝政的實際控制權。張居正得以繼續整頓財政秩序,推行“一條鞭法”。
徽州絲絹案中,帥嘉謨對平攤絲絹稅的追求,符合一條鞭法“賦役均平”的原則。
▲徽州絲絹案的幕後大佬張居正。圖源:影視劇照
因爲帥嘉謨早已逃回原籍,徽州知府並沒有如願將他抓獲,反而使徽州絲絹案重啓調查。
隨着張居正改革的推行,在上級的敦促下,徽州府再次發出貼文,要求六縣審議“歙縣額徵絲絹應否分派五縣”一事。這一次,徽州府要求六縣儘快作出答覆,而六縣也不再沉默,紛紛發文上訴,並且語氣激烈,互相指摘,案件的情況也變成了歙縣與其他五縣的互鬥,六個縣的官民組成各自的團隊打辯論。
在沉寂數年後,歙縣士紳終於挺身而出,公開支持帥嘉謨。
從歙縣士紳此次的呈文來看,他們從不同的角度來論證絲絹稅專派歙縣的不合理性,其中說到:“及查本府原派人丁絲絹數目,該房書吏將人丁絲絹字樣,改作額徵夏稅絲,偏派歙縣,五縣俱無。”
有歙縣人認爲,之所以會單獨多出這個絲絹稅,是因爲當年徽州府負責稅務的人中沒有歙縣人氏,其他五縣的書吏便巧立名目,導致絲絹稅專派歙縣。
對於這個說法,黟[yī]縣率先進行駁斥,說,哪個書吏有這個膽量?而且以前這麼多任知府有什麼理由偏袒五縣?
黟縣知縣在申文中說:“夫法之始行也,既無鄉宦以言之於先;而法之既行也,又無鄉宦以議之於後,是絲絹之不可均派也,明矣。”其他四縣也跟着反駁歙縣的觀點,還指責帥嘉謨是個“騙銀肥己”的無賴,用上“刁軍”“歙刁”“衛刁”等詞語,對帥嘉謨進行污名化。
帥嘉謨這個數學天才不屑於參與口舌之爭,而是擺出數據,爲自己上訴申辯。帥嘉謨給出的新理由是:第一,他查到不僅徽州府有人丁絲絹,其他府也有,但是其他府都是均派,因此可以確定徽州府也應當六縣均派;第二,照府志所說,絲絹應爲“役”,而又從田畝起科,名不符實,且其中所說的明初虧欠麥糧,五縣亦虧,爲何不用絲絹稅來抵。
歙縣以《大明會典》作爲自己辯論的依據,因爲《會典》明確指出人丁絲絹屬於徽州府的人丁稅,但沒有指明必須由歙縣一縣承擔,所以要由六縣分攤。
其他五縣則要求以黃冊以及傳抄自黃冊的府志作爲依據,堅稱歙縣人丁絲絹載於黃冊,國初查勘賦稅,按畝科絲,以補歙縣虧麥,至今徵收二百餘年,已成“祖制”,不可更改。黃冊,是明朝爲覈實戶口、徵調賦役而製成的文書,曾在明代廣泛實行,並與明王朝相始終,其中有關於賦稅的原始資料。
但是,歙縣與其他五縣都是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來解讀材料,誰也說服不了誰。
歙縣只好調整策略,由曉之以理,轉變爲動之以情。歙縣知縣姚學閔在申文中不厭其煩地列出各種賦稅稅額,強調說歙縣作爲徽州府的附郭之邑,賦稅過於繁重,已經“困疲已極”,如果讓歙縣一縣獨自承擔絲絹稅,而讓其他五縣“獨逸”,歙縣也太慘了。
其他五縣見歙縣打出苦情牌,也向上級“賣慘”。從百姓到鄉宦,紛紛上書申訴本縣賦稅繁重,自己比歙縣還窮,比如說績溪縣地小土瘠民窮,黟縣是六縣中經濟體量最小的,休寧縣還要負責接濟其他縣等。
歙縣與其他五縣脣槍舌劍,你來我往,爭論不休。
▲安徽歙縣徽商大宅院裡陳列的石雕馬。圖源:圖蟲創意
徽州絲絹案的爭論,有個技術難題,就是賦稅徵收以何爲據?
歙縣方面認爲,應該以《大明會典》爲依據,而其他五縣主張根據國初作成的黃冊,於是,有程文昌等五縣民衆聯名上奏,要求調查黃冊。
萬曆四年(1576年)四月,戶部批准,由歙縣、休寧與婺源三縣共同派三人,到保存黃冊原本的南京後湖開庫查冊。
此時,帥嘉謨也趕到南京,受命與三縣代表一同參與調查。
然而,黃冊並沒有使真相大白,反而把徽州絲絹案帶入了死衚衕。
此次調查的結果是,在歷次編造的黃冊之中,都只記載六縣各項徵收賦稅的微細數目,黃冊上面寫明“絲絹”在歙縣的開徵時間是洪武十五年(1382 年),但並未說它到底算是丁稅還是夏稅,或者爲什麼只在歙縣一縣開徵。
有道是“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此時,案件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
這一年,歙縣籍的官員殷正茂被任命爲戶部尚書。
殷正茂是一個雷厲風行的官員,他曾帶兵在廣東沿海平定倭寇,鎮壓民變。此外,他與張居正還有一層關係,他們倆是同榜進士。
如果說歙縣僅僅只是佔了朝廷有人的優勢,還不足以翻案,但剛剛上任的殷正茂將絲絹案上奏天子後,得到了首輔張居正的支持。
前文說到,張居正主導的一條鞭法,其中一個原則就是“賦役均平”。因此,殷尚書的上奏,將徽州絲絹案中“《會典》、黃冊所載是否準確,能否改動”的問題變成了“是否該按照張居正改革的方案推行均平”的問題。
於是,朝廷責令應天巡撫、巡按及兵備道各衙門與徽州鄰府協調,共同派員,先將徽州府各項錢糧“總算總除”,然後再照各縣人丁數與地畝數確定絲絹負擔,達到“賦役均平”。
各級衙門查議後,得出如下數字,如果將人丁絲絹的原額6100餘兩按照當時的人丁數均派,則歙縣2853兩、休寧縣1615兩、婺源縣733兩、祁門縣424兩、黟縣255兩、績溪縣263兩。若是這麼算,從前歙縣單獨承擔人丁絲絹折銀,每年要額外加重約3300兩的負擔。
殷正茂作出指示:“若歙縣各項錢糧已抵過各縣均平之數,而絲絹獨累在均平數外,則合行均派。”查議之後決定,將這3300兩從歙縣每年的負擔中減去,由其他五縣分攤(“悉依分加五縣,多寡數目遞年派徵”)。
之後,徽州府向各縣傳達這一方案。
至此,歙縣暫時取得絲絹案的勝訴。回到歙縣的帥嘉謨,得到了英雄般的歡迎,風頭一時無兩。歙縣百姓敲鑼打鼓,手持紅花前往縣城門外迎接他。帥嘉謨自認爲立下大功,洋洋得意,回來前還用歙縣資助他的錢買了一副華麗的冠帶,這爲他日後的命運埋下伏筆。
其他五縣人卻大爲憤慨,在得到消息後就急忙上訴,將攻擊的對象從小人物帥嘉謨轉向戶部尚書殷正茂以及張居正內閣。
五縣之人在上書中斥責道:“豈料某欲沽鄉曲之譽,必計取勝,不待前奏勘報,陰嗾戶科條陳事宜,徑借朦朧題覆。”這是指責殷尚書沽名釣譽,他自己是歙縣人,卻利用戶部的權利爲鄉里謀私。接着,五縣痛斥人丁絲絹稅均攤的方案壞透了,是“借均平之名,爲變亂之計”。他們還拿出法律武器正告殷正茂:“大明律有一條:‘官吏人等,挾私欺公,妄生異議變亂成法者,斬。’”
與之相反的是,歙縣人對老鄉殷正茂感恩戴德。在《萬曆歙志》中這樣記載道:“邑人丁絲絹之役偏累有年,帥嘉謨訟與朝,正茂適肩其事,後雖中寢,至今德之。”
但是,事情正向朝廷無法掌控的方向發展。
▲殷正茂畫像。圖源:網絡
萬曆五年(1577年)四月,絲絹攤派的方案已經被戶部採納,並由徽州府下達各縣施行。
歙縣之外的五縣,無法接受將歙縣的3300兩攤派到他們頭上的提議,一時“人心不服,聚衆洶洶”,“農棄其耕,賈罷其市”。
戶部的決定送到婺源、休寧二縣時,民變爆發了!
當時,代理婺源縣知縣的徽州府通判徐廷竹正準備離開婺源縣前往北京呈送進賀表文。婺源縣民數千人圍住縣衙,要徐知縣向上司請求停止加派絲絹稅。之後,徽州府派推官舒邦儒前去代理婺源知縣一職,舒邦儒經過休寧縣時,道路被父老鄉親堵住,他們呈上批判戶部的文書,“豎旗鳴金”、“鳴鑼鼓譟”,逼近舒邦儒,要求他向上司轉申,還有人毆辱了同行的書吏和門役。
六月,舒邦儒到達婺源縣,再次遭到“遮道號訴”的待遇,人數達五千人,嚇得舒邦儒不敢出門。
動盪之際,徽州府的鄉宦、生員紛紛參與其中,煽動民變。
有個叫程任卿的書生,平時以訟師爲業,精通法律,口才一流。他帶人佔領了婺源縣裡的紫陽書院,於縣市大街樹起一面大旗,上書:“以戶部而操戶權,以歙人而行歙私。”隨後又寫各種小帖傳遍徽州各縣,小帖上是這樣寫的:“英雄立功之秋,志士效義之日。”這些煽動性極強的口號,動員了不少徽州羣衆。
程任卿還在紫陽書院設議事局,要把縣衙趕下臺,縣民甚至將婺源縣縣丞強制劫持到紫陽書院辦公。
在徽州絲絹案中,程任卿是僅次於帥嘉謨的關鍵人物,後世能還原這一歷史事件,都是多虧了他。
短短數月間,徽州各縣的衝突,從初期罷耕罷市的示威抗議,演變到後面的搶奪貨物、把持官府、挾制官吏、毆打官員等等集體暴動,形勢幾乎失控。據徽州府的《本府禁約》所記,可知民變的嚴重程度:“照得本府所屬六縣,近以告爭絲絹,互相仇怨,視如秦越,在歙縣所轄,遇五縣人民輒行歐辱,阻絕生理;在五縣地方遇歙商販,肆行趕打,搶奪貨物。”
面對如此緊急的事態,在民變爆發的夏天,各級官員都呼籲徽州士民以家鄉“東南鄒魯”的名聲爲念,保持克制。
大受震驚的巡撫、巡按和中央政府迅速採取措施。首先是戶部得到張居正同意,撤回了改革絲絹稅的決定,其次是處罰民變的主謀者。
直到萬曆五年的十二月三十日除夕夜,徽州都在抓人,大概是因爲除夕團聚,更有利於抓捕。
這些被捕的所謂“主謀”中,有生員程文烈(婺源縣)、程任卿(婺源縣)、吳大江(休寧縣)、葉文炳(休寧縣)等。其中。程任卿“佔本縣紫陽書院,立作議事局”,形同謀反,罪狀最重,被判了個死刑。
張居正內閣認爲,地方豪右宦族極有可能參與並主導了“徽州激變”。
豪右家族是當地最大的土地擁有者,分攤絲絹稅損害了他們的利益。據《絲絹全書》收錄的史料記載,當時,張居正指示應天巡撫逮捕的“主謀”,就有前戶科給事中、婺源人餘懋學和前尚寶司卿、休寧人汪文輝,前者因與張居正政見不同,遭罷官鄉居,後者則站在五縣的立場上積極活動,他們都是地方豪右的代表。
這場民變的主力還有各縣的生員。
生員俗稱爲秀才,是讀書士子仕進之途的起點,不同於舉人和進士等更高的科名,屬於基層知識分子,介於官員士紳與普通百姓之間,往往在地方事務中擔任重要角色。
而那些被他們煽動的普通民衆,只是統治者眼中的“愚民”,人數衆多,地位低下,是地方政府與豪右所爭奪的對象。他們沒有自己的主張,在紛爭中只會跟從鬧事,大部分人事後因爲官府法不責衆的態度而躲過抓捕。
到了萬曆六年(1578年)七月,對於人丁絲絹糾紛的全新解決方案出爐。
按照新的方案,原有的歙縣人丁絲絹6100餘兩不動,仍由歙縣獨自負擔,但歙縣其他賦稅酌減 2000 兩,而且是“永爲定規”。這2000兩由其他五縣按人丁分擔,即休寧縣650兩、婺源縣500兩、祁門縣350兩、黟縣300兩、績溪縣200兩。
當然,這種解決方法只是“朝三暮四”之術,尤其是不久前才發生民變,徽州府知道五縣民衆仍難以接受,就另想了個辦法,決定2000兩稅費將於徽州府的軍需銀內扣除,也就是說2000兩的分擔任務只落實府一級,而不用下派到各縣。
如此一來,五縣亦不加賦。歸根到底,還是由徽州府承擔損失,以此擺平各方,皆大歡喜。
▲徽派建築,婺源石城村。圖源:圖蟲創意
對於民變“主謀”的處罰還在進行中。
除了煽動民變的五縣生員外,歙縣的“正義化身”、徽州絲絹案的發起者帥嘉謨也被抓捕歸案,以平息五縣民憤。上級領導認爲他“輸納冠帶,誇張梓里”的驕傲行爲是刺激民變的緣由,就給他判了個充軍。
帥嘉謨沒有想到,他當初花錢買來慶祝的冠帶,竟然成了罪證。
歙縣將帥嘉謨視爲英雄,但在五縣百姓眼中,帥嘉謨一直都是一個追求名利的奸詐小人。而程任卿就是帥嘉謨的反面鏡像,在這場動亂中,朝廷將程任卿定性爲逆賊,可在婺源士民看來,程任卿是被羅織了罪名的冤屈之人,後來將他歸入《婺源縣誌》的《義行》之中,說“鄉人士至今噴噴誦義無窮焉”。
下獄的生員們亦自訴冤屈。婺源縣領頭鬧事的生員之一何愧吾病死於獄中,臨終前留下遺言:“死不足惜,而歙仇之未復則可惜也!”並要五縣士大夫“與歙人鳴不戴天之仇”。
被擬判處斬刑的程任卿也不服氣,他在獄中說,生員爲了保衛國家的理法,何罪之有?爲鄉里仗義執言,何罪之有?
如果說帥嘉謨是個理科學霸,那程任卿就是個文科尖子。
在獄中,程任卿得到五縣士民暗中支持,將徽州絲絹案的資料編纂成書,即《絲絹全書》八卷。《絲絹全書》收錄了關於絲絹紛爭的大部分資料,至今仍是研究這一事件的第一手史料。
作爲“主謀”之一的程任卿雖是死囚,卻沒被叛“斬立決”,而是“監候處決”。以婺源同鄉餘懋學爲代表的五縣士大夫對其展開營救。餘懋學後來自稱,張居正其實原本是要抓他和汪文輝,但找不到證據,才讓大出風頭的程任卿成了替罪羊。但在餘懋學的奔走下,程任卿身繫牢獄20年,仍免於一死,後被減刑充軍,並立下軍功歸鄉,當真是個傳奇人物。
二十年彈指一揮間,徽州絲絹案以一場民變,抑或是一場改革的記憶,在歷史上曇花一現。
▲安徽歙縣許國石坊。圖源:圖蟲創意
值得一提的是,鬧了這麼久,歙縣百姓仍然沒有解決絲絹之苦,僅僅是減了2000兩的稅,而絲絹稅伴隨歙縣一直持續到了晚清,幾乎貫穿了整個帝制時代,到民國時期的《歙縣誌》還有關於這項賦稅的記載。史載,安徽歙縣後來用船稅、茶稅和官祠租等銀抵解人丁絲絹,到了晚清太平天國運動,由於戰亂,田畝遭到毀壞,這些抵解人丁絲絹稅的賦稅也就無從徵收。
當初在徽州絲絹案中掀起波瀾的小人物帥嘉謨與程任卿,他們面對的,原來是一頭難以撼動的巨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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