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聯壓封條…汐止房遭法拍 屋主照租還打3年約
新北市羅先生在汐止租到合適的房子,打了3年契約後,今年接到法院通知,表示房子遭到法拍必須強制點交,誇張的是,1年前這間房子早就遭查封,而封條卻被壓在春聯底下,所幸法院承認租約效力,讓羅先生延後搬家期限。
「不然誰要幫我找(房子)?有給我緩衝的時間,法院有提供我保護的部份」,羅先生透過鐵門無奈表示,雖然打了3年契約,卻因爲房子早就遭法拍,只能無奈搬家。「法拍之前他還是屋主,問題是詳細的情況(點交),雙方都還在確認。」
門口牆上的春聯原來裡藏了一張法院封條,上頭的日期是104年8月19號下午3點,羅先生的租約起約日期卻是105年4月15號到108年4月15號,明明房子早就遭到查封,原屋主卻還將房子出租,害承租戶只能無奈搬家。
房仲李先生說,「前屋主最主要就是房子有人住,他可以拿房租去繳房貸,外面有欠債,房子才淪落被拍賣。」當初租屋時,屋主隱匿房子遭法拍的事實,認爲可以透過資金調度將房子救回來,所以將以每月1萬5千元出租。
李姓房仲表示,過程中一直幫忙協調原屋主與房客,11月份也早就解約、退回3萬押金,並將3年的和約撕掉做廢。「雙方就解約了,押金也退給承租戶了。」
律師胡原龍表示,「如果承租人有特別問他房子有沒有出租給別人,或者有沒有被法院查封,而屋主隱匿的話,用詐術的目的就是爲了出租給別人,就有可能涉嫌詐欺。」律師表示,打契約時法律雖然沒有要求屋主表明房子正遭到法拍,但如果惡意隱匿還是有詐欺之嫌。(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