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內藏多名違法人員,房東未按規登記被罰款一萬元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胡寧)近期,北京通州警方持續圍繞出租房屋、賓館旅店、人員密集場所等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行動,依法查處多起房屋出租人不按規定登記信息、不落實房屋管理責任、違規出租短租住房等違法行爲。

3月20日,通州公安分局大杜社派出所在馬駒橋鎮納特園區景盛南二街12號院一出租房內查獲多名違法人員。經查明,該房屋出租人張某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身份信息,未檢查房屋使用情況,致使出租房屋存在嚴重治安隱患。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作出罰款一萬元的處罰決定。

3月28日,通州公安分局永順派出所在永順南里2號院開展出租房屋檢查時,發現房屋出租人王某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做出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3月23日,通州公安分局馬駒橋派出所在馬駒橋鎮三街村開展出租房屋檢查時,發現出租人高某利用出租大院內多間房屋違反規定出租短租房,且存在不申報登記住宿人員信息等問題。公安機關依法責令高某停止出租該短租房,並做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依據《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通州警方對上述行爲作出處罰。

警方提示,請出租房主、中介機構等責任主體合法出租、認真履責,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做好出租房屋服務管理工作;請市民對工作和生活中發現的違法出租、不按規定登記信息等違規違法情形,及時向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舉報,共同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