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錢建設 臺南公債條例拚立法

臺南市財稅局長李建賢(右二)說明制定臺南市公債自治條例的動機及公債用途、購買的誘因等。圖/臺南市財務局提供

六都僅臺南尚無公債發行自治條例,爲籌措捷運等重大建設經費及減輕利息負擔,市府研擬草案並辦公聽會,爭取議會支持排入程序委員會進行審議完成立法,議員認爲發行公債可讓重大公共建設取得較低利率資金,包含軌道建設等綠色公債可吸引跨國企業認購;但提醒不能舉債過度以免拖累財政。財稅局說以公共債務發行的公債仍需受公共債務法的規範並受議會監督。

財稅局長李建賢表示,市府公共債務持續降低,但受到央行2022年以來持續升息影響,債務利息不降反增;制定公債發行自治條例的目的是爲避開升息風險,增加資金籌措管道,減少利息支出。

議員朱正軒說,以往市府只能向銀行借款,利率由銀行端決定,若能透過發行公債,市府資金管道多元化,可支持重大公共建設取得較低利率的資金。此外,包含軌道建設等綠色公債,在國際永續趨勢下,也將成爲跨國企業爭相認購標的,市府應積極跟進。

議員蔡育輝則指出,發行公債主要還是爲了臺南捷運,但因未來捷運恐是虧錢經營,以自償式的公共債務有風險,要注意舉債上限,以免舉債過度拖累財政,也質疑債券利率固定且較低對民衆缺乏投資誘因。

李建賢表示,將會看市場機制再決定公債發行時間以及額度,市府會嚴守財政紀律管控債務。目前就是先立法,未來有需要有好的時機點,就可以直接發行公債,以便靈活財務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