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鄉繞過半個臺灣 通緝犯KTV內歡唱遭逮
花蓮陳姓男子因毒品案遭通緝,從花蓮來臺中工作,卻深夜和友人在KTV歡唱遇警察擴大臨檢,警方透過M-Police小電腦揪出他通緝在案,當場將他逮捕。(臺中市第五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花蓮陳姓男子因毒品案遭通緝,從花蓮來臺中工作,卻深夜和友人在KTV歡唱遇警察擴大臨檢,警方透過M-Police小電腦揪出他通緝在案,當場將他逮捕。(臺中市第五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花蓮一名43歲陳姓男子因毒品案遭通緝,他翻山越嶺地繞過大半個臺灣來到臺中工作,日前臺中市警察局五分局到KTV擴大臨檢,該男子因神情有異且僞報身份證字號,警方透過M-Police小電腦揪出他十日前才遭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所通緝在案,也當場將他逮捕。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水湳所所長紀明仁等4人於日前執行分局擴大臨檢勤務,在凌晨1點20分許,於轄內中清路二段某KTV執行,紀明仁率人於該KTV包廂內進行人別身分查證時,發現一名男子在面對警方臨檢勤務之際,眼神不斷閃爍試圖躲避警方觀察,紀明仁請一警固守主要進出入的大門,並帶領其餘員警逐一過濾包廂內客人,輪到這名男子時,他卻先試着報假的身分證字號,企圖矇騙警方。
警方發覺男子有異,遂先請該名男子離開包廂不影響同行其他客人,進行更一步的確認查詢,原來現今警方所使用的M-Police小電腦,不像早期通緝資料上線有時間差的問題,如今警方手攜式小電腦與後端資料庫幾乎是沒有時間差,只要一發布通緝通報,警方除了能檢核受檢者身分證字號是否錯誤,還能很快地發現是否遭到各法院或地檢署的通緝。因此警方爲了釐清身分,便請男子再報一次自己的身分證字號以釐清身分。
男子面對仔細查證的警方,自知無法閃躲,報出自己真正的身分證字號,查證該男子身分後,確認這名43歲陳姓男子於3月8日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遭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所通緝在案並當場逮捕。雖然該男子翻山越嶺地繞過大半個臺灣,從花蓮來到臺中工作,但過去所犯下的錯,終究還是需要面對。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強調,爲維護轄內治安,以及保障轄內用路人與各式娛樂場所消費者的安全,爲加強過濾及約制治安顧慮人口,避免轄內治安不穩定,因此不定時規劃並執行路檢與擴大臨檢等勤務,就是讓不法分子難以藏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