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產業 Podcast納廣播金鐘獎
(圖/本報系資料照)
2020年是「臺灣Podcast元年」,數據顯示有愈來愈多人在聽Podcast,但政府對這個新媒體究竟採取什麼態度,是近來不斷被討論的議題。它究竟是一時的流行,還是一個媒體平臺發展的趨勢?
所幸,就在3月19日,文化部公佈的《113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要點暨報名須知》,明確將「長期穩定製播Podcast節目之聲音內容從業人員」列爲獎勵對象,也就代表廣播金鐘獎正式將Podcast納入,值得嘉許。
2021年我與夥伴創立了「聲鮮時採播客」,專注在以聲音爲媒介的數位內容品牌經營與行銷推廣,期間不少朋友質疑:如果Podcast只是一時的流行該如何?搞不好3年之後就消失無蹤了!我回說,你會說Web2.0的代表YouTube是一種流行,可能3年後就消失了嗎?
我經常說,我們公司做的不是Podcast,是產業。1991年我在紐約唸的是廣播電視相關專業,看過無數美國電視節目製作的創意及技術,92年回國後有些適應不良,因爲彼時電視臺充斥太多抄襲跟風、粗製濫造的節目,當然這是由於臺灣跟美國媒體環境的天壤之別,我的許多想法根本無緣被實現。
正因如此,在電視行業打滾十多年後,當2006年YouTube出現,讓我這個自以爲很有創意的傳統制作人大感意外,我從沒想過什麼吃播、化裝、自拍、kuso、開箱影片、個人新聞報導等,都可以成爲影音內容!我深自檢討,爲何以前沒有這般的創意,原來,我受限於電臺屬性、節目長度、主題限定、節目預算等,所以再怎樣有創意都在一個無形的框架裡。還好,最終影音數位化加上網路平臺興起,使得各種可能性如雨後春筍,形形色色的創意於焉誕生。
媒體四大元素爲影、音、圖、文,類比圖文早已轉型成電子書,類比電視也成功轉型爲數位電視,但是,廣播呢?
猶記在2017年此專欄我曾寫過一篇專文〈被數位時代遺忘的廣播〉,裡面有一段是這樣描述的:臺灣過去並不是沒有推動數位廣播,但因爲種種原因,最終似乎並不成功。媒體數位化之所以失敗,很多時候不是載具數量,便是數位內容數量不夠多,這種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臺灣的數位廣播問題是兩者兼有。
偶爾我也會想,先撇開載具數量問題不談,爲何以影像爲核心所謂的Web 2.0如YouTube,能影響數億人的影像消費方式,影像的網紅時而有之,但聲音的網紅卻付諸闕如?爲何這世界就沒有一個足以影響全球的Web 2.0廣播?
一言以蔽之,以聽覺爲主的廣播世界裡,破壞式創新一直沒有真正爆發,延遲爆發有諸多原因,卻不代表龐大市場不存在。在臺灣,一直到2020年Podcast風起雲涌,被定位爲Podcast元年,我們纔有緣聽到許多有別於傳統廣播的新興節目。這是遲來的產業,而非一時流行。
Podcast在美國發展最早,但一直到2015年才成爲風潮。臺灣則在2019年因SoundOn、Firstory兩大平臺加入,提供創作者需要的上架託管平臺、廣告代理、創作者社羣一一建立,讓Podcast在臺灣逐漸發展。
1988年的第40屆頒獎典禮之前,艾美獎還拒絕表彰有線電視節目,串流平臺也直到2008年纔得到艾美獎的入場券。傳統媒體習慣對新媒體的破壞式創新抱持着抗拒的態度,直到不得不接納爲止。在臺灣,2020纔是Podcast元年,2024年已成金鐘獎競賽項目,代表政府真正瞭解聽覺內容存在及形成產業的必要性,是美事一樁。 (作者爲科技媒體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