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郝龍斌妻、李永萍收廠商鑽戒 童仲彥遭判刑6月定讞

童仲彥以造假錄音光碟,構陷郝龍斌妻子高閬仙、李永萍等人收受廠商鑽戒,遭判刑6月定讞。(圖/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北市議員童仲彥2012年11月在議會質詢時,指稱時任臺北市長郝龍斌的妻子高閬仙,以及當時的副市長李永萍,疑似「收鑽石喬事情」,童仲彥還公開播放錄音光碟。童仲彥被提告誹謗。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拘役59日。高院更一審於8日認定童仲彥「毫無所憑,以蓄意造假之光碟資料指謫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判刑6月定讞,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本案案發於2012年11月15日,童仲彥在臺北市議會質詢時,指稱「市長你老婆有沒有收過人家鑽石……工信潘董,當初是不是承包我們花博新生高,有沒有?剛纔講到李永萍,是不是有收了他的鑽戒,還有講到您的夫人,是不是有收了他的鑽戒……這個潘董透過一位劉姓的珠寶商,他的珠寶店就在關中按摩院附近,也許您夫人不知道有沒有收還是藏起來……」爆料郝龍斌的妻子高閬仙,和前北市副市長李永萍疑「收鑽喬事」,現場他還播放了一段內容不太清楚的錄音當證據

童接著於市議會外接受媒體訪問時,除了發放議會內的不清楚錄音檔譯文以外,又公開指稱「右手第二間,工信的老闆在那邊送李永萍、郝龍斌的老婆鑽戒,房間男女分開,劉開三間,鑽戒說來恐怖,鑽戒每隻都四、五百萬,買四、五十隻……」媒體第二天均大篇幅報導,引發喧然大波。

相關當事人均提出告訴,其中童仲彥控告高閬仙誣告部分,高閬仙無罪確定。至於童仲彥被告誹謗部分,一審無罪,但二審改認定童仲彥有罪,判拘役59日。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

高院更一審於8日宣判,高院將童仲彥的錄音檔送鑑定後,,發現錄音光碟是刻意剪接、虛僞造假的資料,根本就沒收鑽戒這回事。因此高院更一審認定童仲彥「毫無所憑,以蓄意造假之光碟資料,指謫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確實有罪;考量他不認爲自己所爲非是,仍主張是基於善意提出質詢,未表明任何歉意,自應予以相當非難,因此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