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長江醫院有限公司被罰款712745.94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成都長江醫院有限公司因虛構醫藥服務項目、掛牀住院、串換診療項目,被成都經開區(龍泉驛區)醫療保障局責令整改、追回醫保基金損失金額289956.62元,罰款712745.94元並責令該院暫停耳鼻咽喉科10個月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

據公告內容,成都長江醫院有限公司存在未開展纖維鼻咽鏡、硬性耳內鏡檢查而收取相關費用的違法行爲,掛牀住院收取費用以及將“硬性鼻咽鏡檢查”串換爲“纖維鼻咽鏡檢查”進行收費,涉及醫保1386人次,涉及醫保基金損失金額130285元。具體情況包括僞造相關檢查報告或(和)檢查記錄、有醫囑有收費無紙質報告和檢查記錄等。此外,醫院還存在謝某某未實際在院治療而收取相關住院費用的違法行爲,涉及醫保1人次,涉及醫保基金損失金額4331.62元。該系列行爲違反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十五條的規定。

成都長江醫院有限公司違反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項及第四項、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三項,構成了上述違規行爲。因此,被成都經開區(龍泉驛區)醫療保障局責令整改、追回醫保基金損失金額,並按《四川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管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罰款712745.94元,同時責令該院暫停耳鼻咽喉科10個月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龍醫保罰字﹝2024﹞第1號

處罰類別

罰款

處罰決定日期

2024-06-27

處罰內容

1.責令整改;2.追回醫保基金損失金額289956.62元,罰款712745.94元;3.責令該院暫停耳鼻咽喉科10個月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

罰款金額(萬元)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違法行爲類型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

違法事實

1.虛構醫藥服務項目。醫院存在未開展纖維鼻咽鏡、硬性耳內鏡檢查而收取相關費用的違法情形,具體情形爲僞造相關檢查報告或(和)檢查記錄、有醫囑有收費無紙質報告和檢查記錄,涉及醫保1386人次,涉及醫保基金損失金額130285元,該違法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 2.掛牀住院。醫院存在謝某某(病案號23090581,住院時間2023/9/25-2023/10/8)未實際在院治療而收取相關住院費用的違法情形,具體情形爲謝某某實際僅住院前3天在院治療,其餘時間未實際在院治療,涉及醫保1人次,涉及醫保基金損失金額4331.62元,該違法行爲違反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3.串換診療項目。醫院將“硬性鼻咽鏡檢查(二甲收費標準爲30元/次)”串換爲“纖維鼻咽鏡檢查(二甲收費標準爲120元/次)”進行收費,涉及醫保1726人次,涉及醫保基金損失金額155340元,該違法行爲違反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

處罰依據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項及第四項、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三項、《四川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管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三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三項

處罰機關

成都經開區(龍泉驛區)醫療保障局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11510112MB1617723B

數據來源單位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數據來源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11510100MB1509597B

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510112MAACP45B51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