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由豪戶籍遭註銷 陸委會籲陸勿對臺籍罪犯提供保護傘

陸委會4日公佈陳由豪已遭註銷戶籍,喊話陸方重視我方社會觀感,勿對臺籍罪犯提供保護傘。(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重大通緝犯陳由豪長期潛逃海外,陸委會4日指出,他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主管機關依法註銷其臺灣戶籍,陳嫌自即日起喪失臺灣人民身分,陸委會呼籲大陸「勿對臺籍罪犯提供保護傘」。

陸委會4日表示,陳由豪自2002年因案潛逃海外迄今近22年,「經查陳嫌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我主管機關自即日起依法註銷陳由豪臺灣戶籍登記」。陸委會強調,陳嫌喪失臺灣人民身分後,未來如欲進入臺灣,必須以中國大陸人民身分提出申請,並經審查同意。「政府將嚴格把關,同時避免陳嫌假藉第三國籍身分潛入臺灣」。

陸委會指出,陳嫌逃亡中國大陸期間,我方曾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相關機制,多次要求陸方進行遣返回臺。「惟陸方均未作出具體迴應,我方深感遺憾」。

陸委會強調,政府十分了解國人對於外逃重大經濟罪犯緝捕歸案,實現司法正義的殷切期盼。「本會在此呼籲陸方重視我方社會觀感,勿對臺籍罪犯提供保護傘,並應儘速將我方外逃在陸之通緝犯協助遣返回臺,共同保障兩岸人民權益,確保民衆福祉」。

財政部日前公佈欠稅大陸名單,第11名潛逃海外的前東帝士創辦人陳由豪欠稅4.32億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9月底已在基隆,拍賣陳由豪名下317筆土地。

依法務部調查局官網,陳與其妻林富美共同挪用該公司資金後逃逸,涉嫌背信等罪名,由臺北地方法院通緝,可能潛逃地點爲中國大陸(或美國)。

據瞭解,陳由豪因「東鼎案」於二○○六年遭臺北地方法院通緝,追溯時效已於十年後屆滿,另外「東豐案」二○一四年一月才發佈通緝,陳由豪所涉損害債權罪,其追訴權時效期間爲十年,刑法已於二○一九年修訂可加計三分之一時限,若依此換算陳由豪追訴期應到二○二七年才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