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來臺投案 港府堅持先達成「3共識」才提供協助

陳同佳出獄後,再度表達來臺投案意願。(圖/路透

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港女命案嫌犯陳同佳日前表示將在10月內來臺投案,並請律師代表臺灣當局商討相關安排。根據港媒報導,香港政府消息人士表示,需要先與臺方達成「3個共識」,港府纔可以提供協助。

根據「明報」報導,港府提出的3個共識包含,臺灣說清楚陳同佳以什麼證件赴臺,如入臺證或官方認可方式預計前往日期;以及陳與什麼人同行,港府纔可以提供協助。

香港政府消息人士指出,陳同佳目前在香港是自由人,因此在他與臺灣當局達成上述共識前,港府沒有角色參與;若達成共識,港府會協助剩下的行程安排,包含搭乘什麼航班,可以進行討論,但最終決定權仍在香港,且港府不接受臺方派員到港押解陳。

一直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6日表示,陳同佳的代表律師、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凃榆政5日已與臺灣當局會面,希望給他們幾天時間處理陳回臺的安排。

死者潘曉穎母親6日在香港的電臺節目上表示,作爲一個母親,對陳同佳至今仍未赴臺投案不可能釋懷,希望陳同佳走出來說出何時赴臺,她會接受臺灣法院的判決,就算陳同佳最終並非被判死刑,也會接受。

►戴口罩更要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