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罷免!徐永明嗆:表面上罷昌其實衝時代力量而來

時代力量立委國昌。(資料照/記者徐政璿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黃國昌因支持同婚修法,力挺婚姻平權,引起選區民衆不滿,並由「安定力量」發起罷免案,日前中選會已宣佈成案,將於16日投開票結果則於19日公告。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10日表示,「這個罷免案表面上是針對國昌,但實際上是衝着時代力量而來」,呼籲大家投下「不同意罷免票」,證明臺灣國會的新價值

徐永明指出,「在立法院待太久」這個理由,居然會成爲被罷免的理由,這根本是在侮辱汐止瑞芳金山新北第十二選區的民衆。他提到,在2016年行政立法變天后,很多不好的事情仍在這個國家中發生,例如兆豐案、慶富案等,時代力量的職責就是在國會持續發聲監督,雖然只有5個人,但就是要爲了民衆持續努力,不讓這些浪費納稅錢官官相護狗屁倒竈事情呼嚨過去。

徐永明認爲,這個罷免案表面上是針對黃國昌,但實際上是衝着時代力量而來,因爲時代力量就事論事、堅持公平正義的價值,在國會不輕易妥協的表現,在既得利益、舊勢力看來是眼中釘、肉中刺,不除之而後快。因此,身爲時代力量黨主席的黃國昌就是首當其衝,但徐永明強調,他相信新北市第十二選區的選民,甚至臺灣人民都不想讓國昌被罷免,呼籲大家站出來行使權利,投下「不同意罷免票」,證明臺灣國會的新價值,支持時代力量繼續前進。

根據選罷法,正式罷免的有效同意票數除了需多於反對票數,還要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因此要6萬2798票才通過罷免黃國昌,而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日起,4年內不得再爲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但若此次罷免案遭否決,則不得再於被罷免人任期內提出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