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涉京華城案押46天聲請具保停押 法院駁回繼續押

沈慶京涉京華城弊案聲請具保停押。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在京華城案中行賄民衆黨主席柯文哲,8月30日裁定羈押禁見迄今46天,沈羈押期間多次戒護就醫,辯護人稍早認沈已不適宜羈押,上月13日向法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臺北地院審理向醫院函詢,裁定駁回。

法院說,沈慶京雖患有聲請狀所稱的舊疾,不過,看守所將沈收容於病舍,已提供生活上的必要協助,沈可於所內健保門診就醫、取得藥物,並依羈押法規定於必要時戒護就醫、住院接受治療。

法官認爲,比對沈慶京先前就診醫院函覆內容,並無明顯不同、或不符合醫療常規之情,另外,再查沈收押前定期就診醫院回函、及收押後戒護就醫醫院回函等內容,都沒有敘明沈需要長期在特定醫療場所接受特定醫療照顧的情形,因此裁定聲請案駁回。

據瞭解,沈慶京早年曾罹癌,涉案後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於臺北看守所,一度坐輪椅出庭;沈的辯護律師接見發現,沈羈押時會有不明原因渾身顫抖、不住上吐下瀉,上月5日、13日曾戒護就醫,本月1日甚至住院治療住院15天,今天出院。

鑑於沈慶京可能健康因素已不適合再羈押,沈的辯護人越方如上月即向法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希望法官基於人道考量,可予以審酌沈的病情等,讓沈交保在外。

檢廉調查,沈慶京涉嫌行賄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協助處理京華城案,透過集團子公司分2筆撥款2000萬元、2500萬元到應曉薇的「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協會」,應女領出500萬元轉存男友王尊侃的帳戶、以300萬元清償貸款,應曉薇的助理陳佳敏也曾提領協會帳戶中的200萬元存入應女的帳戶支付信用卡費。

檢廉調查,應曉薇曾帶沈慶京參與都委會會議,沈當場辱罵公務員,應也曾叫都委會人員到辦公室質問「爲什麼你不支持京華城案?」還登門市長室找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求助,致柯透過秘書傳LINE要求公務員說明反對容積率上修的理由。

檢廉8月28日兵分48路搜索沈慶京、應曉薇及威京集團旗下企業後,聲請羈押禁見2人,法院審查認爲,京華城擴增容積率在2022年11月1日如願後,應曉薇1個月內收到來自沈慶京的4500萬元,應曉薇、沈慶京一是收賄人、一是行賄人,都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