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北檢聲請延押柯文哲 北院裁準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認定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涉犯貪污收賄、圖利等罪,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1日上午9時30分召開延押庭,法官下午4時30分諭知裁定,柯文哲延長羈押2個月;圖爲柯還押看守所。(郭吉銓攝)
臺北地檢署偵辦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日前聲請延押柯,受康芮颱風影響遞延一日進行;臺北地院今(1)日上午提解柯9時30分出庭,庭訊2小時30分結束,柯庭中否認圖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承審法官呂政燁下午4時30分裁定延長羈押禁見。
法院本週二(10月29日)已就柯文哲的延押案召開限制閱卷庭,檢方與柯的律師鄭深元、蕭奕弘、陸正義共同討論方式、範圍及內容;柯今年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偵查中的第一次押期在本月4日屆滿,不過,呂政燁今開庭後定下午4點30分諭知。
北檢10月25日對柯文哲聲請延長羈押禁見2月。檢方說,柯分別於9月6日、10日、13日、18日、26日、10月1日、16日提訊,其中10月1日柯拒絕出庭,柯所涉貪污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罪,依搜索後調查事證,柯有勾串共犯或證人的「事實」。
檢方認爲,案件關係人柯文哲的前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目前仍滯留境外,加上有相關證人尚未到案說明,柯雖已卸任臺北市長,仍具一定的實質影響力,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的危險升高,難以有效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