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行「拿回焦糖哥哥商標」 反擊momo親子臺:戰爭還沒結束
藝人焦糖哥哥(陳嘉行)曾爲兒童節目主持人,但他離開momo親子臺後,卻被前東家控告侵權使用「焦糖哥哥」稱號,雙方糾紛鬧得沸沸揚揚,智財局在4日公佈裁定結果,廢掉momo親子臺註冊的「焦糖哥哥」商品商標與服務商標,他更宣佈自己註冊了焦糖哥哥的商品商標與服務商標。
智財局4日公佈裁定結果,判焦糖哥哥成功廢掉momo親子臺註冊的「焦糖哥哥」商品商標與服務商標後,他接着透露:「今天射出我第二支穿雲箭——註冊『焦糖哥哥』的商品商標與服務商標。」他也無奈揭露雙方的糾紛背後原因,「原先我已離開兒童臺六年,也從未把『焦糖哥哥』當商標使用盈利,但富邦momo親子臺明明清楚焦糖哥哥根本沒有商業產值,卻高規格委任國內兩大律師事務所提起訴訟及爭執。」讓他不得不採取行動維護自身權益。
▲焦糖哥哥註冊「焦糖哥哥」商標。(圖/翻攝自Facebook/焦糖 陳嘉行)
而焦糖哥哥也藉自身經驗,希望能讓大家重視相關問題,「我希望這個案子能讓該領域的人好好討論,尤其那些視爲理所當然的權威意見更該被挑戰,這不是爲了我是爲了現在及未來所有創作者。」他表示人是有靈魂及情感,不是冷冰冰、只有價碼的商品。
【焦糖哥哥Facebook全文】
今天射出我第二支穿雲箭——註冊『焦糖哥哥』的商品商標與服務商標。
原先我已離開兒童臺六年,也從未把『焦糖哥哥』當商標使用盈利,但富邦momo親子臺明明清楚焦糖哥哥根本沒有商業產值,卻高規格委任國內兩大律師事務所提起訴訟及爭執。
我的第一支穿雲箭是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廢止momo親子臺註冊,當時我看到一些大律師及學者冷嘲熱諷,發表一些偏頗的法律見解,我想跟這些人說放下你的政治立場,才能理性冷靜地思考『焦糖哥哥』更深層的法律意涵,讓自己見樹又見林。
而在網路上惡意帶風向的律師,我只想提醒你們回想律師宣誓誓詞中:
一、我願謹記律師爲公共職務,非僅營生之職業,謀求當事人最大利益之同時,應兼顧公益。
八、我願遵守法律,併爲促使法律符合社會正義而奮鬥。
在我律師執業生涯中,於言、思、行、止,均將努力使律師成爲受人敬重之職業。
法律不難,找回良心而已。
大家有看過火影忍者嗎?momo親子臺的行爲就像要強行剝離人柱力身體中的尾獸,爲了達到目的不惜犧牲他人。
我就是焦糖哥哥的人柱力,焦糖哥哥就是我的尾獸;人柱力的查克拉強是因爲尾獸,尾獸強是因爲人柱力紮實的訓練。
這就是憲法人格權的層次,只有心中有人權的律師及法律從業人員,才能看清楚『焦糖哥哥』這議題的真諦。
換句話說,焦糖哥哥是活生生的人,那些人粗魯地拿法條和理論套在上面,纔會到現在還看不懂結果。
穿雲箭還有最後一支,那就是憲法及立院修法,當這些人用生命、智慧、經驗創造出來的作品及賦予商標靈魂,卻反而被有錢有勢的人用法律剝奪,這樣的法律不修正纔是立法院及整個智財界失能。
我希望這個案子能讓該領域的人好好討論,尤其那些視爲理所當然的權威意見更該被挑戰,這不是爲了我是爲了現在及未來所有創作者。
人,是有靈魂及情感,不是冷冰冰只有價碼的商品。
對吧?!吳青峰
我和摸摸臺的戰爭還沒結束,3/24(二)我們板橋智財法庭見,歡迎大家來見證。
謝謝一路上支持我的 #元貞法律聯合事務所我想律師如果遵照律師誓言執業的話,一定就會像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
最後,等智財局的裁定書上網公告後大家可以去看,就大概清楚看到我和摸摸臺雙方如何攻防,我在留言處先附上一個關鍵性的裁定理由。
新增:簡單說這個案子就是我廢止momo臺註冊『焦糖哥哥』的商標,然後再把『焦糖哥哥』申請回來,物歸原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