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ers/呂秋遠:平實最難,人生反比電影更激昂
比如去年擔任作家九把刀的辯護律師,共同面對前立委邱毅提出的毀謗告訴;「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因 週刊爆料,上Facebook尋求法律協助時,他也在第一時間挺身而出,迴應「既然有人呼叫,那麼我當然會出現!」甚至,當一名家境清寒的貨車司機因撞上 大學生,恐因付不出80萬賠償金而坐牢時,他乾脆自掏腰包,爲當事人償還20萬元的頭期款。
自2008年執業迄今,呂秋遠擔任律師的時間不算長,但冷靜、幽默又不失人道關懷的風格,卻讓他成爲律師界一個鮮明的身影。九把刀曾以金庸筆下的俠客來比喻他:「有着單刀直入的可怕,血是熱的,但意志是絕冷。」
呂秋遠的熱血,追蹤他的10萬名Facebook網友最明白。他白天書寫冷硬的法條,但夜晚的Facebook發文,卻是一則則「只有人性,沒有對錯」、取材自法庭見聞的真實故事,筆觸犀利,但結尾總帶着一種溫柔的原諒。動輒上萬個「贊」的回饋,讓故事陸續集結爲《噬罪人》、《噬罪人2:試煉》等書,也讓呂秋遠多了個暢銷作家的身分。
問他爲什麼要寫故事?他的答案是:「可以療愈自己」。
如果說電影是透過虛幻情節,來描繪真實人性,這位經常將「沒關係,這就是人性」掛在嘴邊、將寫作視爲自我療愈的律師,又如何解讀大銀幕上的悲歡離合?
老實說,我現在的生活大概是3件事組成的:工作、睡覺跟Facebook。電影當然會看,但對我來講,比較像背景音樂,就是開着讓它播,偶爾聽進幾句臺詞,但我人可能一邊還在接電話、寫文章、看資料。偶爾經過熒幕,纔會發現:「什麼,那個人死了!爲什麼?」然後馬上倒轉回去看,一部1小時的電影,我往往得看上3小時。
這種行爲,其實跟「看電影」的本質很衝突,我應該聚精會神地投入劇情,從中得到一些東西纔對。不過,隨着年紀跟閱歷增加,我逐漸開始覺得,喜歡就好,沒必要爲了任何原因而強迫自己,用特定方法來看特定電影。就算是同一部片子反覆看,身在不同階段,也會有不一樣的收穫。
比 如說《愛在黎明破曉時》三部曲。以前我會想,不過是偶然邂逅了一個人,爲什麼就像把這輩子的感情都用完了?我現在就有不同的解答:因爲當下那種很浪漫、不 需要任何理性考量的感覺,往往是最美好的。回到現實生活,你的另一半除了愛情,通常還代表着某種責任,感情就不可能這麼恣意放肆了。
我只能說,任何階段、任何情境,你都可以找到吻合自己的電影。即便你只對某個片段產生共鳴,在那當下,就是一種啓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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