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解聘公文10個月收不到 蕭曉玲痛批柯文哲沽名釣譽
▲遲遲未收到撤銷解聘案公文,蕭曉玲痛批柯文哲沽名釣譽。(圖/資料照)
臺北市政府廉委會去年建議撤銷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的解聘案,臺北市長柯文哲也指示教育局簽報市府同意撤銷解聘處分;但蕭曉玲4日痛批,10個月過去了仍未收到處分案撤銷公文,質疑柯文哲說要落實轉型正義根本是沽名釣譽。對此,教育局表示,最快9月先召開「審議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資遣評議小組會議」,重新審議蕭師解聘案,確定不解聘後才能發函。
柯文哲在去年9月21日於市議會備詢時證實,將會撤銷蕭曉玲的解聘處分,教育局也同步透過新聞稿指出,當年解聘過程有6點不夠周延處,因此予以撤銷解聘函文,並會協調安置復職。但如今10個月過去,蕭曉玲仍未收到處分撤銷公文,4日在作家馮光遠、臺灣北社副社長李川信等聲援民衆陪同下,到市府舉牌抗議,痛批柯文哲「收割白色正義後,馬腳就露出來」。
對此,教育局副局長洪哲義表示,教師的解聘、停聘、不續聘等有一定流程,當時僅是內籤公文,最快9月要先召開「審議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資遣評議小組會議」,重新審議蕭師解聘案,確定不解聘後才能發函;而蕭曉玲被解聘至今的補薪問題,也必需在依法提起救濟、確定回覆聘任關係纔可以補發。
但洪哲義也說,這次的評議小組將在今年到期,因爲審議的時間非常冗長,所以希望評議小組改組後再來審議,避免「案子前面審一半,後面審一半」造成程序瑕疵,「這個案子不是一次兩次看資料就能夠了解。」
市長管不到每件事 柯文哲批司法程序太慢
「我要很誠實地講,當市長沒辦法每件事情都去注意,所以常常說政策決定了就丟下去。」柯文哲表示,後來問說爲什麼會拖這麼久,發現是監察院兩次來文都不一樣,地檢署又來文,「法院一個公文來,要3個月時間,市府再一個公文回去,來回兩次就要6個月,這是問題啦,所以我們要想辦法去適應這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