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諷身障律師引撻伐!王志安遭禁止入臺5年 狂喊遭報復「要告移民署」

央視前記者王志安。(圖/中時資料照)

大陸媒體人王志安在總統大選期間現身脫口秀節目《賀瓏夜夜秀》,直指臺灣選舉造勢宛如一場秀,還暗諷民進黨利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律師陳俊翰博同情票,更脫口稱「把殘疾人士推上去煽情」引發撻伐,隨後遭我方政府禁止入境5年。王志安昨(25)日公開表示訴願被駁回,怒批民進黨對他的報復是政治裁定,將正式對移民署提起告訴。

王志安昨天晚間透過社羣平臺X曝光行政院的函件,內容顯示他訴願遭到駁回,維持原裁定,5年不得以觀光名義入臺。對此,王認爲這是民進黨對他的言論進行報復,是一種政治裁定,所謂違反《兩岸人民管理條例》不過是藉口。

「這場訴訟不好打,但我就要看看,中華民國的司法體系,是否能超越黨派,爲大陸地區的人民,提供救濟。也想親身經歷一番,中華民國的司法活動。」王志安強調,他來臺無償受訪談選舉觀選心得,符合我方教育部字典對觀光一詞包含「參觀他國的文物制度、政教習俗」解釋,認爲自身言行並無逾越觀光目的;內政部的處分忽略其觀察臺灣政治選舉制度心得的政治性言論自由,而他將正式起訴中華民國移民署。

移民署則強硬迴應,王志安先生以三類觀光由申請來臺觀光期間,接受節目邀訪發表言論,已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情事,因違反觀光辦法相關規定,本署廢止其許可,並自出境日起5年不予許可其申請來臺觀光。針對王先生提起訴願,經行政院以其行爲,與許可目的(觀光)無直接關聯,亦非觀光必然附隨行爲,且未限制渠言論自由等,決定駁回訴願。

移民署說明,大陸人來臺,須依來臺目的申請相符的事由,來臺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若有來臺採訪或參與節目需求,須依專業交流規定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