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頭詩罵人挨告 點閱率低判罰3000
想用藏頭詩罵人,小心自作聰明不成,還得賠錢。林姓女子與陳姓女同事有嫌隙,在通訊軟體張貼「藏頭詩」暗罵陳女,遭陳女解讀發現、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3萬元。高雄地院認爲,藏頭詩罵人用語明顯,但點閱人數不多,最後判林女賠償3000元。
判決指出,2018年7、8月間,身爲同事的林女和陳女前往大陸參加企業暑期實習活動,兩人被安排在同寢室,疑似平時就有嫌隙,導致林女心生不滿。
活動結束返回臺灣後,林女在微信朋友圈張貼活動照片並附上語焉不詳的貼文「誠實走爲上策,迎戰非妳不可,就妳意見最多,勢必不知檢討,敗壞風氣妳最行,淚流滿面哭不停,無藥可救悲哀女,人最假面在說妳,不要讓人看笑話,知恩圖報妳不會」。
陳女發現,擷取每句第一字的讀音即爲「陳迎就是敗類無人不知」,迎字與其單名諧音相同,辱罵她的意圖明顯,於是提告妨礙名譽刑、民事,要求賠償3萬元精神慰撫金。
林女辯稱貼文遭陳女刻意解讀,且貼文還附上合照,強調兩人並無糾紛。法官認爲,林女在通訊軟體上張貼藏頭詩,貶損名譽意圖明顯,但衡量兩方朋友圈人數少、實際看見該文人數不多,最後判林女須賠償陳女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