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謀總長屆齡延任1年條款 立院朝野協商決保留 陳寶餘動向 牽動國軍高層佈局

陳寶餘上將。(陳怡誠攝)

參謀總長屆齡延長服役1年條款,立院朝野近日協商決定保留,全案仍未完成三讀。由於現任總長陳寶餘上將在明年4月底滿64歲退休年齡,若總長屆齡延長條款未通過修訂,陳寶餘僅做10個月即需退役,將牽動國軍高層人事佈局。

過去7任平均任期16個月

自2013年總長從四星一級上將修正成三星二級上將後,迄今有7任總長,平均任期16個月,被立委形容任期像「沾醬油」,屁股沒坐熱就走了。而7任總長中,任期最長是李喜明,當了2年2個月;最短的是邱國正,只當5個月。國防部贊成總長任期延長,但不贊成恢復一級上將。

國防部資源司長白捷隆在立院朝野協商時,代表國防部表達支持總長延長任期立場。他指出,總長修正成二級上將後,有7任,除了沈一鳴因公殉職,其他平均是16個月,如果延長1年,就有2年4個月,國防部認爲彈性延長1年任期是可行的。

國防部贊成彈性延長任期

主導蔡政府潛艦國造的前參謀總長黃曙光今年6月30日屆齡退休,英派立委羅致政等人在5月突然提案,以增列方式提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且完成一讀,內容明訂「參謀總長服現役最大年齡得由總統覈定延長」,因修正條文在黃曙光屆退前臨時提出,引起軍方議論,一度被視爲「黃曙光條款」。

但該條訂條文明確訂定7月1日生效,黃曙光並不適用。至於民進黨立委推動修法,把三星二級上將服役最大年限延長,總統府當時表示,這是基於區域安全局勢採取制度面修正;但無論修法與否,都不適用黃曙光,非爲其量身打造。

軍方支持仍二級上將編制

只是在黃曙光退役後,該案即未再議,亦未審查,直到近日才進行朝野協商。國民黨立委廖婉汝主張總長恢復一級上將,就不受該年齡限制,提案人羅致政則主張總長仍維持二級上將,只需延長服役年限;國防部也支持總長維持二級上將編制,最後協商保留,全案仍未通過。

羅致政指出,以陳寶餘的總長任期來看,如果明年5月退休,任期約只有10個月而已,這對於建軍備戰及臺灣總體戰力的穩定性有很大的影響,搞不好陳寶餘會連預算都沒有參與審查,更不要講規畫整個戰略,所以適度延長總長任期絕對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