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9月底境外資金回臺突破2100億大關
財政部明天將在行政院報告「境外資金回臺成果」,其中顯示,透過資金專法,已引導新臺幣2254億元資金申請匯回,其中獲准並已實際匯回2157億元,並已有616億元實質投資國內產業。
資金專法自2019年8月15日起施行。個人及營利事業在2年內申請且在覈準期限內匯回境外(包括大陸地區)資金者,享有第1年適用稅率8%,第2年適用稅率10%,免依一般所得稅制課稅優惠。
另外,資金匯回後1年內得向經濟部申請從事實質投資,依限完成實質投資者得享有退還50%稅款優惠,即實質稅率第一年4%,第二年5%。
財政部表示,截至今年9月30日止,已引導新臺幣2254億元資金申請匯回,其中獲准並已實際匯回2157億元,並已有616億元實質投資國內產業,預期未來申請實質投資的金額將會持續增加。
財政部並指出,今年適逢美中貿易衝突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COVID-19)疫情衝擊影響,重創全球經濟,我國在國內疫情控制得當及資金專法等一系列引資回臺投資政策超前部署下,有效鼓勵臺商回臺投資,提振國內投資動能,發揮穩定經濟的效果。
資金專法將於明年8月14日施行2年期滿,財政部呼籲,臺商應把握資金專法實施契機,放心加碼投資臺灣。該部將繼續透過多元管道積極宣導,協助臺商匯回資金投資國內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