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減稅優惠重外輕內 人才、資金閃更快
文/林文義
個人綜所稅最高稅率達45%,高稅率導致國內企業吸引人才出現困難,但財政部解決的方式,居然是隻對來臺的外國人才減稅,本國人仍維持45%的高稅率。這種重外輕內的作法,無疑將進一步加深內外資稅負的不公平。
個人綜所稅率過高,起因於財政部2014年推出的富人稅,將股利所得含抵稅權減半,同時把年薪上千萬元者的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0%調高到45%。原本這項作法是想從高端富人身上擠出稅收,但卻也意外加重了高階人才的薪資稅負。
我國個人稅制是採綜合所得稅制,個人須把薪資、股利、利息、租金等多種收入合併爲綜合所得申報,當個人綜所稅率拉高到45%後,並非只打擊到靠股利收入的富人,連帶一些靠智慧與高階技術的高級人才,取得的薪資稅負也一併被加重。而高稅負又使得國內企業同時面臨留不住國內人才(可能被境外挖角),以及無法吸引境外人才來臺(因稅負太重人家不來)的雙重困境。
行政院因而要求國發會研擬協助企業留才方案,但只偏重於吸引境外人才來臺,並要求財政部配合對於國際人才來臺工作者,給予薪資所得稅上的優惠,即外國人薪資可能不必適用四五%的高稅率。然而,方案中並沒有提到對本國人才薪資的減免優惠,本國高階人才的個人薪資最高稅率仍是45%,這種留才方案哪有公平可言?
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以企業的國際競爭態勢,各國都在搶高階人才,而外國人到我國工作只要居住滿183天,在報稅上就視同本國人,個人所得稅率就會衝到45%。這一部分財政部會配合行政院的留才方案進行修法,適度降低外國人的稅率,達到留才效果。許虞哲說,至於本國人薪資最高稅率仍維持在45%,「財政部也不是鐵板一塊,都不能檢討,但必須等到社會對此有共識後,纔會一併檢討。」
許虞哲特別強調「社會共識」,正是因爲財政部只要提出將綜所稅最高稅率往下調的聲音,外界就不斷批評這是在圖利高所得者以及圖利財團;在這種氛圍下,如何修改並降低本國人綜所稅最高稅率?即使提出修法方案也無法完成立法,但財政部瞭解稅制中內、外資不平衡的問題,未來逐漸凝聚社會共識後,再對稅制做通盤檢討。
稅負差距大 加速人才外流
此外,原本外資在投資上的實質總稅負只有33.6%,已遠低於內資的投資總稅負45.679%,投資的稅制已明顯對內資不公平,現在若財政部再對外資高階人才減課綜所稅,本國人仍維持高稅率,那內、外資的租稅負擔差距更擴大,將加速資金與人才外流…(本文截自財訊512期,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