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繼明代表:建議擴大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範圍,拓寬農民增收渠道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劉胤衡 王雪兒 記者 王鑫昕)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我國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內容。今年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帶來推進我國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相關建議。

蔡繼明建議,賦予農村宅基地完整的用益物權,擴大農村宅基地流轉範圍。由於當前宅基地用益物權僅限於佔有權和使用權,並未享有完整的收益權和處分權,致使農民住房的財產價值難以實現。應進一步修改和完善相關涉地法律,允許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在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乃至城鄉之間更大範圍內流轉,使農民獲得財產性收入及分享改革帶來的紅利。

此外,挖掘農村宅基地完整的生產、資產、財產功能,增加農民獲得各類收入的渠道。我國部分農村地區已經通過拓寬宅基地的生產經營、資產、財產等多功能,不斷髮掘宅基地的價值實現途徑,探索出了農村產業融合“宅基地+民宿產業”“宅基地+康養基地”等新業態,推動了鄉村產業轉型的發展。而鄉村產業的發展又會進一步帶動周邊廣大村民就業,促進農村剩餘勞動力多渠道轉移,實現農民的工資性收入增加,拓寬農民的增收來源。

其次,賦予宅基地完整的擔保物權,拓寬抵押融資渠道。

蔡繼明提到,在宅基地改革試點過程中,浙江義烏的經驗較爲成熟。義烏在全國率先提出和確立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制度設計;允許宅基地交易、入市與轉讓,允許宅基地在市域範圍內跨集體經濟組織轉讓,建立全國首個農村宅基地基準地價體系;賦予宅基地使用權和農房擔保、抵押權等。據相關報道,試點改革兩年後,2017年,義烏農村居民收入和人均財產淨收入由25963元和3063元分別增加至30571元和3630元。

蔡繼明認爲,可以擴大試點地區範圍、增加試點改革內容,重點放在擴大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範圍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範圍,根據試點地區成功的經驗加快相關法律的修改完善,將試點成果推廣至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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