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意接受楊笠冒犯的人,錯了嗎?

楊笠的風波我不贅述了,很多企業都栽過跟頭,京東的營銷策略和組織調整也不是我熟悉的領域。最終激起我表達興趣的是,我在朋友圈發表了一點對此事的看法,一位男性讀者朋友發來很長的評論。某些措辭激烈,略去不表,核心主旨已經概括成上述問題。

繞不開要談談風波的主角。我對楊笠本人談不上有深刻的瞭解,也就難以做出一個公正周全的評價。但我還是想回溯到事情的起點聊聊。楊笠吃的是不是性別飯?我不評價,但那些段子在最初創作出來的時候,便已預設好會點燃大衆情緒,博得女性觀衆和一部分共情女性的男性的滿堂彩,這是確定的。

但另一方面,可能被忽略的是,她算是在一檔第一次吃螃蟹的節目中,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儘管一些段子早在線下講過,也有其他脫口秀演員更早觸碰過性別議題,我的一位同事甚至評價,她此前的線下演出“充滿了屎尿屁,很dirty”,但就娛樂效果而言,一定是經過驗證的。在一檔面向國內大衆的綜藝節目裡公開表達性別話題,楊笠算是頭一個。

我想那時就算她篤定了靠性別能火出圈,可能也猜不到這份命運“饋贈”的價格——男性向品牌消費者的極度排斥。

多年前我採訪過楊笠,她平靜地講到一些傷害過她的往事。我猜她的表達初衷也許不復雜,是愛好、事業,也爲尋找一個情緒的出口,正如其他脫口秀演員那樣。

她說,“如果你只是主動選擇了一個領域,但根本就沒有感受或是刻意地去感受,觀衆就會看出你的表演故作高深或者是流於表面。所以,不是我主動要選擇這個話題,而是我對這些事情有感覺。”當時那段節目還沒播,她還沒火,我願意相信她的很多表達是真誠的。

我身爲女性能理解她這種想法:沒有掀起性別對立的雄心,也沒有成熟的解決方案,只是描述自己的現實困擾,於是用脫口秀的方式加以調侃,當然,成名之後的種種運作,無意或有意,她被駕到了某個位置上,成爲一個靶子,一個符號。更何況,在拒絕多面性和複雜性,拒絕灰度的社交媒體時代,這也是楊笠的命。

而在不少女性眼裡,她留下的那些基於切身體會的段子,相當於破天荒地從男性主導的表達場域裡撕開了一道口子,又或者說是一向習慣於被檢視,習慣隱忍的女性擠壓已久的公開反抗。

再說到“冒犯”。我不想拿“脫口秀就是冒犯的藝術”說事,因爲這根本沒意義,比如於祥宇在節目裡調侃GAI,我嘴不歪自然會心一笑,可GAI卻立馬發文懟了回去。說到底,有沒有感覺到被冒犯,既是相當主觀的一件事,又會受到輿論情緒左右。當身邊的朋友、同事、朋友圈和海量切片視頻,都在向你灌輸“她就是指責全天下男人都是‘普信男’的那個女人”時,誰還關心自己是不是真普信?

又比如,多年前一個頗多爭議的女性企業家告訴我,拿商業領域來說,女創始人、女投資人、大廠女高管,多麼稀缺。這些核心崗位上女性比例顯著低於男性,正是因爲少了點“普通且自信”的精神。女性總是需要釋放一部分天性,才能更理直氣壯地去做一個優秀的領導者。

你看,一句話正反解讀都OK,就看定義權在誰手上,因此陷入具體辭藻的爭議沒啥意義,我在意的是,共情能力正在一點點的消失,大家的關注點集中在楊笠對男性的指摘,喪失了對很多女性在家庭、職場和社會中的具體處境的嚴肅討論。

拿我來說,作爲從小好好學習的孩子,在做題這個賽道,我從未覺得有過任何不公。90一代又大都是獨生子女,在城市家庭裡,女孩和男孩在長大過程中總是得到長輩不偏不倚的寵愛。但在大概28歲之後,我終於理解了女性的處境。

隨着年齡的增長,那些龐大的結構性的困境開始浮現。我也越來越多覺察到一些細節背後隱藏的意味。比如,爲了拉近距離,我曾跟某位律所的男性交流過,說起自己也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不曾想到,這位男性的第一反應是,強調自己考試的年代試題很難,並且當即給我出題想要考考我。當你試圖展開一些行業層面的交流,卻發現自己還是成了被凝視的對象。

“照理說你只有當性對象的價值,可你卻越界成了跟我平起平坐的同事,所以我要制裁你。”上野千鶴子說,這就是職場性騷擾的形成機制。

必須聲明,我沒怎麼學習過女權理論,只是遵從生活中樸素的感知。但並不敏銳的我也覺察到了,在某種秩序裡,女性從一開始就被擺在了被凝視的位置上,不僅如此,還會被假定從這些難言愉快的體驗中獲利。而要在商業社會裡獲得成功,默認只有一條路徑,就是變得更像男性。

諸如此類的經歷和情緒,是我能共情楊笠表達的原因。但一段脫口秀,女性能共情,就一定要求男性也微笑着舉雙手贊成嗎?

回到那個問題,不願意接受楊笠冒犯的人錯了嗎?如果沒錯,那憑什麼讓一個冒犯我的人賺錢?這波憤怒的男性聲音中,最普遍的聲音是,既然主動選擇了冒犯男生,那就要做好放棄掉男性觀衆的思想準備。

這個問題倒是比怎麼看楊笠更值得討論一點。我倒沒有旗幟鮮明的答案。冒犯的權利和不接受冒犯的權利,誰高於誰?用什麼尺度去衡量?

如果是個道德議題,要正經討論這個問題,是不是也得跟電車難題似的,從各個理論流派切入看看不同的答案?那如果是從邊沁的功利主義哲學看,犧牲哪一方的權利纔算是最大化社會效用呢?

或者把冒犯一個羣體的權利上升一下,類比於法律當中名人名譽權的處置?按照民法的規定,名人當然也有隱私權,但因爲特殊的職業性質,名人本來就是從公衆的關注度中獲利,所以爲了滿足公衆的合理興趣,一部分隱私權利便被讓渡了出去。那如果按這個平衡利益的邏輯來看,是不是在社會結構中占主導地位、獲利更多的羣體更應該對來自弱勢一方冒犯的聲音多些包容?畢竟,後者被冒犯的歷史更源遠流長。

但我很悲觀,毫不指望這種包容會無端落在女性身上。現實一點說,我已經理解,男女在共情他人的能力上就是存在差異,這有先天也有後天因素。與其爭個對錯,妄想對方理解,不如相互理解。特別是楊笠撕開的口子一下子涌入那麼多投機者,想借此吃流量飯的大有人在,觀點紛繁,也並不都真誠。

另外從商業角度,大家看到的是京東的一系列難以理解的操作,看不見的可能是,雖然今天互聯網競爭雖然沒有像以前那樣擺在明面上,但依然暗流涌動。

確實,誰活得都不容易。你看,城市裡早已擠滿疲憊的靈魂,不隨便遷怒於人已經算好修養,還有多少情緒能用來共情他人?正如大多數男性無法共情我的脆弱時刻,我也很難完全帶入男性的視角去思考問題,對部分朋友的自尊刺痛感無法感同身受。但正因爲知道自己有視角的侷限,我支持任何一個男性都有不喜歡楊笠的權利。

我也不想刻薄地論斷,只要京東價格做到拼多多甚至更便宜的份上,東子還是我東哥這種話。畢竟講到底,價值觀歸價值觀,消費歸消費。還是那句話,女性不是一種性別,而是一種處境,缺乏財富和權力的男性,同樣是權利關係中的下位者。

這種所謂的社會人羣乃至階級的對立,就是真實存在的,因此我倒覺得,幹嘛非得在短時間,一個人,一家企業上就要決出一個高下呢?承認性別之間的差異和分歧,不承認也沒關係,可以先不操心,就放在那,畢竟前人教給過我們經驗了,發展就是摸着石頭過河。

“因爲懂得,所以慈悲”,而今我越來越意識到這句話的分量,甚至設想,或許能讓大家相互理解的最好方式是,有一天讓互相仇視的男男女女互換性別,交換人生。現在腦機接口、虛擬現實進展這麼迅猛,沒準哪天真的可以交換人生,這事兒自然就解決了。

文章最後說個題外話,這屆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是一位韓國女性作家,韓江。她的代表作《素食者》,從丈夫、姐夫、姐姐三個人的視角,講述了一個平凡女人,從不喜歡穿內衣,到因爲做了一個夢開始吃素而被周圍人認爲不正常,在醫院裸奔又與姐夫通姦,進而被送到精神病院,最終絕食的故事。

因爲得獎,我讀了這本書。解讀角度自然不少,不少人也覺得這又是一部“女權向”的作品,對此我不評價,只挑我最喜歡的《樹火》中,姐姐的旁白分享出來:

“從小她就擁有着白手起家的人所具備的堅韌性格和與生俱來的誠實品性,這讓她懂得必須獨自承受生命裡發生的一切。身爲女兒、姐姐、妻子、母親和經營店鋪的生意人,甚至作爲在地鐵裡與陌生人擦肩而過的行人,她都會竭盡所能地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藉助這種務實的慣性,她才得以在時間的洪流中克服一切困難。”

於這本書而言,姐姐的命運不可謂不悲慘,她被身上的種種角色和身份束縛,難以掙脫,後來姐姐還不斷地回想自責,“如果當時自己沒怎麼怎麼樣,就不會如何如何”。你想想,儒家文化下的大多數女性,包括男性,又何嘗不是一生都要被各種各樣的責任支配、規訓?但現在的主流文化是教你做自己,讓你放下,一輩子別活的那麼累。

於是情緒被接連的轟炸不斷波動,左右搖擺在理想和現實之間。一言蔽之,雖然物質上沒那麼匱乏了,但活得也是一點也不輕鬆。就多看看付航吧,沒有diss,充滿Passion,愛自己也熱愛生活,搞笑感動的同時把正能量拉滿了,多難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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