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養植物人老父!別怪這孩子太狠心 只因成長故事超悲慘
父親經搶後救後呈植物人狀態,被安置入住護理之家,孩子成長故事超悲慘,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因病成植物人的男子阿國(化名)遭孩子指控,在他約2歲時,父親在外有小三,對家庭並未照顧,導致母親重度憂鬱,最終因此事而離婚,親權雖由父親負責,但父親收入不穩還酗酒、賭博,後來父親再婚時,後媽對他辱罵虐待還家暴。不滿父親所爲,讓他童年曆經種種悲慘,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的孩子指稱,當年打零工的父親居無定所,收入不穩還舉債度日,更有酗酒、賭博惡習,祖父母因此把他帶在身邊照顧。父親再娶時,後母與他獨處就會辱罵家暴,讓他回家若看到後母,就不敢進入家門,寧願在公園發呆也不想回去,也因全身常有明顯傷痕,不敢面對同學師長,連上學都充滿自卑與無助。
阿國的孩子表示,因爲全家都無固定收入,爲了生活及上學所需,祖父母經常向他的姑姑借錢,或是靠他的叔叔去打零工救濟,他在念國中時就外出打工賺取微薄生活費補貼,家中長時間都是舉債度日。
然而父親長年沉迷賭博,導致入不敷出,經常回來跟祖父母、姑姑甚至向他借錢,讓他的心理與生活遭受極大壓力無法負荷,長時間處於極度憂鬱的狀態,最後只好尋求母親協助,在他16歲時開始與母親同住,並自行打理生活所需,父親對他未曾聞問,自此斷絕聯繫。
阿國透過特別代理人陳述,對於孩子的主張沒有意見,孩子從小就是由他的姑姑帶大的,孩子很小的時候,就要跟着阿嬤去撥蝦子和賣肉糉,而他本身都是自己賺自己花,沒有在養小孩。
法官考量,阿國因爲急性心臟停止跳動、呼吸衰竭,經搶救後呈植物人狀態,生活無法自理並且無任何資力,爲不能維持生活之人,目前入住護理之家,所需費用均由孩子代墊,另蔡阿國在外所欠債務,以及長年積欠的健保費,友都是由孩子協助清償。
法官審酌,阿國身爲人父,在孩子成年之前,卻未盡任何扶養義務,更未曾給予應有之關愛、照顧,導致孩子有嚴重心理創傷,以及難以磨滅的陰影,加上雙方長年未曾聯繫,情感嚴重疏離。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的孩子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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