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稅濫罰、企業出走 如果臺灣的法律可依循
▲稅務機關沒有理由說卡就卡。(圖/資料照)
●林昱成 /臺北市企業財務經理
不久前一位外商在媒體上控訴,他來臺6年想要開發臺灣的綠電案場,卻差點丟了命,他說「從來沒有一個國家像臺灣這樣,業者要不斷忍受政策三天兩頭的變動,法規訂了可以不遵守,案子送進去,公務機關說卡就卡,沒有理由。 很多國際開發商都已經放棄臺灣市場,我甚至到處提醒各國同業千萬別去臺灣。」
稅務機關沒有理由 說卡就卡
「公務機關說卡就卡,沒有理由」也常常發生在臺灣的稅務機關。幾年前,知名的連鎖服飾HANG TEN等四家外商揚言撤資,聯合向總統、行政院長及立委們遞出陳情信指出「我們明明誠實納稅,從沒絲毫偷漏,國稅局卻恣意曲解事實,補稅濫罰,逼使業者倒閉歇業」。
2005年楊梅一家制銅、鋁金屬的上市公司,因爲一張烏龍稅單導致這家上市公司和8家衛星公司倒閉,1600人失業。中和某知名醫院, 2006年卻被國稅局指前5年逃漏稅3000多萬元,經詳查帳本及發票、單據無誤,國稅局卻仍然不撤銷稅單,以「國家缺錢,多少繳一點」,導致醫院不堪其擾而關閉。
今年超徵稅收將超過4千億,稅收提前達標財政部很高興,但這當中有做預算時官員習慣性低估稅收等原因,被立委質疑財政部失職,還有許多人忽略的,臺灣的稅制不是考量賦稅人權的正常國家,稅務機關以「高效收稅」爲首要目標,而忽視了濫徵,不符比例原則的裁罰等不公平問題。
▼臺灣的稅制不是考量賦稅人權的正常國家,稅務機關以「高效收稅」爲首要目標,而忽視了濫徵,不符比例原則的裁罰等不公平問題。(圖/記者李毓康攝)
納稅人發出怒吼 換來的卻是表面改革
當人民權益受侵害,卻沒有有效的救濟途徑,納稅人的怒吼,換來的是官官相護的表面改革,草率敷衍人民,無法糾正這些爛到骨子裡的不公義。例如《納保法》的立法,違背當初專家學者的良善立意,變成保官不保民的立法;稅捐稽徵法第28條的修正,被陳長文律師批「臺灣法治倒退40年」。
近日司法院提出的《稅審法草案》,說要解決「萬年稅單」的陳年舊痾,政府「稅醒」可喜可賀,但草案內容引發了廣泛的關注,仍有討論修正的空間,(一)對人民「協力義務」的規定,給予官員濫用權力的空間,應該是在行政機關已「善盡舉證責任」仍事實不明,當事人始有補充性的協力義務,且不應給予處罰,因爲在行政程序時,針對未盡協力義務已有「推計課稅」,不應再增人民負擔。(二)既有強制律師及會計師代理,當事人未到庭不應予以處罰,應迴歸行政訴訟程序原則處理,強迫到庭已過度限制人民自由。(三)草案中要用「資深稅官」擔任稅審官,有球員兼裁判的疑慮,應開放更多元的晉用管道,如果出自稅務機關人員,要設「旋轉門條款」,避免回任而產生偏頗的道德風險。凡此種種都是政府對基本人權保護所應該考量周全的。
法律與稅制不良,無論是在臺灣還是全球其他地區,都是社會動盪的根源,當公平性受到侵害時,人民的基本權利無法得到保障,社會的不滿便會積聚,最終爆發爲激烈的抗議和暴力行爲。古今中外許多朝代的更替都是如此,例如:中國秦朝、隋朝、明朝、元朝的滅亡都與稅制嚴苛有關;美國的建國也是因爲英國的濫稅而起。
2010美國財政部國稅局(IRS)位於德州首府奧斯丁的分局,遭男子約瑟夫.史塔克(Joseph Stack)駕駛小飛機衝撞,引發爆炸與大火,造成包括嫌犯在內的兩人喪生、13人輕重傷。當局研判嫌犯做案動機是不滿稅務法規與國稅局作法,爲抗議而出此下策。
還有,2011年阿拉伯之春,2019年法國“黃背心”運動,黎巴嫩在2019年也爆發大規模抗議運動,都是由一系列社會不滿引起的,其中包括司法不公、貪腐、官僚主義和稅制不良等問題
▼當人民權益受侵害,卻沒有有效的救濟途徑,納稅人的怒吼,換來的是官官相護的表面改革,草率敷衍人民,無法糾正這些爛到骨子裡的不公義。(圖/記者李毓康攝)
稅改受限官僚體制 臺灣須落實依法課稅
臺灣的司法與稅制改革歷年來受限於官僚體制的慣性,改革步伐緩慢,在某些層面上甚至呈現倒退。由於官僚體制的保守,以及對民衆權益的忽視,最終使得人民的基本權利與保障屢屢被犧牲,造成貪腐、貧富差距擴大、人民對政府制度失去信任、經濟發展受阻等等的問題,這些都會激化社會的矛盾對立。
今年10月阿根廷大刀闊斧的改革官僚體制,宣佈將解散聯邦收入關管理局(AFIP),另創建稅務及海關管理局(Agencia de Recaudación y Control Aduanero, ARCA),縮減政府規模,消除不必要官職,提升機構專業化,打擊腐敗及提升課稅和海關管理效率,取消特權,優化公共管理。
如果臺灣能換一批有法律專長,有人權意識的稅務高階主管,帶領年輕的稅務人員,做一次關注人民需求與基本人權的徹底改革,落實「依法課稅」,必能讓加速社會的安定與繁榮。財稅機關與其做一些讓人生氣的不公平抽獎活動,倒不如專注於稅制的公平正義,讓投資臺灣的人都感到安心,不要再有「國家缺錢,多少繳一點」的情事,不要再有「萬年稅單」的輪迴絞殺。當臺灣法律是可依循的」,當人民權利被國家侵害時能有「有效救濟管道」,那時政府不需要三年燒掉30億去弄成效不彰的TaiwanPlus行銷臺灣,許多外商自然就會真心爲臺灣宣傳,創造更多的工作機會,提升臺灣的薪資水平,讓臺灣人的幸福感躍升。
▼臺灣的司法與稅制改革歷年來受限於官僚體制的慣性,改革步伐緩慢,在某些層面上甚至呈現倒退。(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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