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暫緩公文 臺鐵強拆臺中舊鐵道宿舍「拆得只剩空殼」
▲不甩暫緩拆除公文,臺鐵強拆臺中舊鐵道宿舍。(圖/取自臺中文史復興組合FB專頁)
臺鐵昨日上午派包商拆除位在臺中東區復興路4段的舊鐵路宿舍,現場一度與反對拆除的公民團體爆發衝突。臺中市政府文資處拿出「暫緩拆除」的公文,不過臺鐵包商卻稱是暫緩不是暫停,因此在工程暫停2小時後又再度動工,宿舍部分外牆及各樓層地板都被拆除「只剩空殼」,文化部強調會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臺鐵位於臺中市東區復興路四段37巷的老舊宿舍建物,坐落在東區復興段1小段7-7地號土地,於60年間完工。臺鐵表示,臺中市政府7月7日及臺中市政府文化局7月23日已確認本案建物解除列冊追蹤。考量宿舍建物已不具文化資產身分,爲維市區環境整潔,臺鐵臺中工務段則向臺中市政府申請拆除執照,經該府都市發展局7月26日准予給照拆除,因此臺中工務段就於8月4日僱工進場拆除。
▲文史團體現場阻擋臺鐵包商進行拆除工程。(圖/取自臺中文史復興組合FB專頁)
不過,公民團體「臺中文史復興組合」認爲,鐵道及宿舍等都是見證鐵道與城市發展的重要歷史,屬於臺中市重要的文化資產,不應該爲了建設而抹除過去記憶,現場阻止包商進行拆除工程,爆發衝突。
公民團體在8月3日也將宿舍提報申請爲聚落建築羣,要求該處送請審議委員會再審,市府文資處緊急拿出暫緩拆除公文,不料,臺鐵包商辯稱是「暫緩」不是「暫停」,因此,強行拆除,部分建物被拆得只剩空殼。
▲臺鐵派包商拆除臺中舊鐵路宿舍。(圖/取自臺中文史復興組合FB專頁)
但臺鐵發表聲明表示,收到臺中市政府通知暫緩拆除公文後,即配合暫緩拆除,後續將會依照文化審議後據以辦理。文化部則表示,針對文史團體提報的文化資產遭受鐵路管理局拆除事件,已涉違反文資法規定,會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以杜絕類此憾事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