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就撞妳」女偷iPhone 7、威脅店員、撕筆錄 一罪變三罪

詹女手機被發現,騎車店員擋在前面,嗆「不讓就撞妳」。(圖/東森新聞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詹姓女子通訊行偷手機,結果誤觸警鈴失風,見店員上前攔阻,竟恐嚇「不讓開就撞妳」,被逮後還撕毀筆錄原本詹女僅犯竊盜罪,這下多了恐嚇和毀壞公務,一罪變三罪,如今判決出爐。

2016年10月8日下午,詹女(39歲)到清水區一間通訊行,拔掉展示用iPhone7的防竊線,接着甩門走出店外;女店員見狀直呼,「小姐,那是我們的手機」,並追了出去。

▲▼詹女偷走iPhone 7,馬上轉身要騎車落跑。

沒想到詹女瞎稱「我的啦,不然妳報警抓我」,還騎車恐嚇,「妳現在走開喔,妳就報警嘛,不要擋在這邊」、「不讓就撞妳」。女店員當下害怕,只好讓對方離開並報案。詹女被逮後,在派出所內撕毀做好的筆錄。

清水派出所所長張勝記表示,詹女偷竊被店員即時發現,有言語恐嚇,也企圖衝撞店員;當場心生不悅,矢口否認犯案,惱羞成怒,撕毀公文書

詹女偷手機犯竊盜罪,恐嚇店員多一條恐嚇罪,在派出所撕毀筆錄,加上毀損公物罪。法官近日判決出爐,依竊盜、恐嚇判詹拘役60日,依毀損公物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詹女在派出所內撕毀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