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遭影射對法官「施壓」!黃越宏告檢察官林達敗訴確定

檢察官林達黃越宏起訴求償,但黃越宏撤回上訴,全案確定 。(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黃越宏,不滿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在2017年6月間接受媒體訪問時,影射他打電話法官「施壓」,因此求償120萬元,一審判決黃越宏敗訴。黃越宏不服,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也針對本案開庭審理。但黃越宏卻在日前撤回上訴,不再求償,讓本案就此確定。

本案起源於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被控掏空127億元,有媒體報導「鄧文聰掏空案驚爆一審法官遭關說脅迫」,指稱黃越宏打電話給該案承審法官江俊彥,影射黃越宏關說、、威脅承審法官。不過臺北地院調查後,以新聞稿澄清承審法官、審判長並不認爲遭關說或脅迫。

而對於北院的新聞稿,檢察官林達2017年6月27日接受平面媒體訪問時,直接說「臺北地院最後調查結果等於是替這樣『施壓』的記者粉飾行爲,以後記者都可以打電話給法官,說你差勤不正常,任何法官的私事都可以打點話去質疑,然後再問本案是否羈押或應該如何進行。」黃越宏不滿,起訴求償名譽損失100萬元。案經北院一審審理,林達再於去年12月25日開庭後,於庭外再向媒體說出:「從電話內容看來,黃越宏就是想幫鄧文聰影響法院,雖然鄧文聰對此行爲毫不知情,也非常不認同,事實上『黃越宏就是幫倒忙的豬隊友』……」,黃越宏再求償20萬元,總計求償120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後,傳喚江俊彥法官出庭作證證實黃越宏確實打電話給法官,而且提到幸福人壽案。因此一審法院認爲林達針對此事批評「施壓」,確實屬於針對可受公評之事的善意評論;另外林達說黃越宏是「豬隊友」,北院也傳喚鄧文聰作證,鄧文聰認爲黃越宏的行爲讓法官對他產生不良印象,對他官司影響很大,所以法官認爲以「豬隊友」一詞批評,也屬合理評論,故判決林達免賠。

黃越宏不服敗訴,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也開庭審理。但黃越宏突然在日前具狀撤回上訴,表示不願針對本案繼續追究,故全案就此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