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影射人事調動有私怨 前副參謀總長告記者不起訴

▲前國防部參謀總長蒲澤春。(圖/資料照)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總統府戰略顧問蒲澤春在擔任副參謀總長期間,《上報》報導他將當時的海軍戰鬥系統工廠廠長張鳳強建議調爲艦指委員「似乎會讓人有「個人私怨」的疑竇。」蒲澤春爲此對撰稿朱姓記者及總編輯謝忠良提告妨害名譽,臺北地檢署偵結,認爲報導內容皆經查證,且並非直指「就是」私人恩怨,將記者及總編輯不起訴處分

根據《上報》在2017年3月21日出版一篇標題爲「【內幕】報復私人恩怨 副參謀總長蒲澤春出重手降調海軍戰系廠長」報導,內容提及海軍在3月12日1天內,出現「標準二型飛彈陶瓷護罩出現裂痕紀德軍艦電線走火以及海軍兩名士官毒品Party等3事件媒體狀況,因此時任國防部長馮世寬指示,由時任副參謀總長執行官蒲澤春上將負責調查

報導中也提及,蒲澤春在上呈的檢討報告中「將海軍戰鬥系統工廠廠長張鳳強少將列爲不適任主管,建議調爲艦指部委員作爲懲處。」導致海軍內部議論紛紛「認爲蒲澤春以上將之尊,對快退伍的少將張鳳強下重手,似乎會讓人有「個人私怨」的疑竇。」因標題也出現私人恩怨4字,蒲澤春認爲悖離事實,嚴重破壞個人名譽,因此提告。

檢方傳喚撰稿朱姓記者及總編輯謝忠良,2人皆表示,報導中所述內容,多爲根據其他報導內容進行撰述,也經採訪查證,但採訪對象消息來源不便透露,檢方因此以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