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綠議員指「im.B案主嫌」 前行政院顧問陳振坤告人不起訴
臺北地檢署
前行政院顧問陳振坤,不滿民進黨籍臺北市議員顏若芳,在市議會議場拿出他與蔣合照,質詢臺北市長蔣萬安,指蔣與「im.B案主嫌」搭肩合照,控告顏加重誹謗,臺北地檢署認爲,顏是質疑蔣與陳之間關係,與受詐騙民衆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事項,罪嫌不足,8日不起訴顏女。
顏若芳是去年5月22日在臺北市議會,質詢臺北市長蔣萬安,拿出蔣與陳振坤合照,指「在網路上非常非常多都在傳這張,這個就是最近這幾天非常紅的im.B案主嫌之一陳振坤」。
顏另在其個人臉書發文「蔣萬安也有跟主嫌之一陳振坤合照」、「爲什麼會與詐騙主嫌搭肩合照」,並PO出自行後製「im.B案主嫌陳振坤」文字的圖片。陳振坤不滿,向北檢提告顏加重誹謗罪。
臺北地檢署認爲,顏是質疑蔣與陳之間關係,與受詐騙民衆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事項,罪嫌不足,今不起訴顏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