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保護費就砸店! 男撂4人暴力強索遭警逮下場慘了

高雄警方前往據點,將主嫌林男逮捕到案。(翻攝照片/崔正綱高雄傳真)

高雄林園區去年間22歲林姓男子,集結4名友人成立暴力集團,向當地電玩、小吃店強索1至2萬元的保護費,若遇到店家不按時繳交,就會與成員持鐵錘、甩棍對店內猛砸,造成店家損失。店家不堪其擾報警,警方獲報循線追查,於日前將林男等5人逮捕,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毀損等罪嫌,移送法辦。

林男以及其餘成員,訊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毀損罪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翻攝照片/崔正綱高雄傳真)

去年間,林男集結友人23歲張簡姓、23歲鄭姓、20歲張姓男子、21歲李姓女子4人,成立暴力集團,專挑當地的電玩店、小吃店進行暴力強索保護費謀利,每月林男5人都會按時到店內,向老闆收取1至2萬元的保護費。

警方查獲林男集團犯案用的鐵槌、警用甩棍等證物。(翻攝照片/崔正綱高雄傳真)

起初,老闆遇到林男等人來收錢時,都採息事寧人的態度,給錢了事,但後續因生意不好,無法按時湊齊金額,林男等人見狀,二話不說就持鐵錘、警用甩棍對店內瘋狂猛砸,造成店內的機臺遭砸壞、玻璃全碎,店家最終不堪其擾,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高雄市刑事警察大隊於去年底獲報,與林園分局共組專案小組調查,調查蒐證期間,警方發現林男等人雖年輕力壯,卻整日遊手好閒,平時4人都會聚集在路邊檳榔攤聊天,直到收取保護費時間到時,一同持鐵錘、棍棒前往店內討錢。

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於1月16日,兵分多日持搜索票、拘票,先前往林男集團據點,將林男拘提到案,後來在傳喚其餘成員到案說明,後續在林男以及成員住家中,查獲2把刀械、鐵錘、警用甩棍、棍棒、扳手、68包毒品咖啡包、等證物。

據瞭解,林男在學期間,行爲就已偏差,常參與聚衆滋事,是學校的頭痛人物。後來離開校園,無所事事,想到收保護費既輕鬆又能賺快錢,故集結友人一同犯案。警方訊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毀損、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