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女友到熱炒店歡聚慘遭好友硬上 他氣炸撂人砸店

男子帶女友到麻吉洪男的快炒店喝酒,竟遭他性侵,二審依強制性交罪判洪男徒刑3年2月。(資料照片)

王男在2020年底帶女友小美到洪姓友人在中市的快炒店喝酒聊天,王男有事先離開,女友疲憊進房睡覺,沒想到,洪男趁機強暴性侵得逞,王男來載走女友,見她哭泣追問得知,暴怒找人砸店,警獲報到場,得知洪另涉性侵送辦。洪辯是合意性交,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6月;二審以洪認罪、雙方和解,改判3年2月,可上訴。

王男與洪男是多年好友,小美也與他熟識,洪男與老婆在中市開1家快炒店,王男在2020年12月14日凌晨開車載女友小美到店裡喝酒聊天,王男有事先離開,聯繫堂哥來載女友,但她已在店內房間睡着,堂哥接人未果離去。

豈料,洪男在隔天上午6時許叫醒小美,不顧小美,多次大喊「不要」抗拒,強壓性侵得逞。王男當天上午7時許開車來接走小美,見她哭泣追問才得知女友遭好友性侵。

王男氣憤找2名友人同行,開車折返快炒店砸店,警方獲報到場處理,得知洪男涉性侵,小美腿遭抓傷送醫驗傷,警方展開偵辦。

洪男到案否認性侵,辯稱是小美主動求歡,兩人是合意性交。小美怒稱,她不斷反抗、掙扎地說:「不要」,但遭壓制動彈不得,直到大哭,對方纔停止,事後,對方跟她下跪說:「對不起」,還要求不要講出去。

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洪男徒刑3年6月,洪男不服上訴。二審期間,洪男坦承犯行,與小美達成和解,法官認爲洪男未尊重小美性自主權,強制性交造成難以磨滅的傷害,審酌最後坦承犯行已見悔意,並達成和解,撤銷原判,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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