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競速奧迪飆破時速2百 肇事駕駛害華航副機師亡遭判4年

肇事馮姓男子高速公路飆車導致華航機師車禍死亡,士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徒刑4年。(圖:本報資料照)

華航張姓副機師2019年7月6日駕車國道一號高速衝出護欄死亡,案經檢察官調查,駕駛BMW轎車的馮姓男子因飆速,導致不認識的張男車輛失控衝出閘道邊坡檢警根據車輛的行車紀錄器起訴,以他法致生公共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罪,士林地院今判處馮徒刑4年,可上訴。

60歲馮男,在國道一號南向24.2到25.2公里處,與張男的奧迪A3高速競駛,馮自內側車道超越聯結車後變換至中間車道,張在後方以時速150到180公里追趕,二車行至重慶北路閘道時。張自外側車道原欲進入中間車道,因視線遭聯結車阻擋,變換車道時被擠出國道,在閘道轉彎處衝出護欄,撞擊邊坡,張顱腦損傷當場身亡。

馮坦承有過失致死犯行,但否認以他法致生公衆往來危險致人於死,聲稱不知到被害人駕車行駛在後,並沒有與張競速等危險駕駛,事故過程,他自內側變換至外側車道,然後直線加速並非蛇行,無涉犯公共危險。

判決指出,張之前行車時速約110公里,行經24.8公里處ETC門架時,測得時速爲200公里,加上其他車輛行車紀錄器顯示,在事發前1公里,兩車前後跟車方式,時速高於其他車輛至少50公里,動靜差異,必然引起馮注意,辯稱不知道張緊跟在後,顯與經驗法則不符。

馮否認犯罪,與死者家屬並未達成和解,但法院考量主要肇事原因除了馮不當變化車道外,2人因競速都有超速行爲,終至失控而肇事,被害死者自身也是肇事成因依情堪憫恕對馮予以減刑,判處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