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男撞死黃暐瀚母后喝酒脫罪?有法可治且將從重求刑
賓士車駕駛撞上黃暐瀚母親後,跑去超商買酒喝,疑似想用「酒測前才喝酒」閃避酒駕刑責。(民衆提供)
媒體人黃暐瀚的母親,今天(5日)凌晨3點多在臺中市南區遭一輛賓士撞擊死亡,目擊者指出賓士駕駛事發後還跑去超商買酒喝,疑似要用「肇事後才喝酒」來閃避酒駕罪責。不過高檢署針對這樣的奧步、花招,曾發佈新聞稿表示,檢察官可在偵查庭進行還原實驗破解,並且從重求刑。
臺中市南區凌晨3點多驚傳賓士車酒駕撞死行人悲劇,30歲方姓男子疑酒後駕黑色賓士車行經東興路一段與樹義一巷路口時,車速過快撞上正在過馬路的陳姓女子,但方男肇事後並未立即報警,反而是到附近超商買酒,疑爲逃避酒駕刑責。
被撞死的70歲陳姓婦人爲媒體人黃暐瀚母親,據悉陳婦一人獨居在南區和平里,家人居住在附近,她平日都是清晨4點出門運動,不知爲何5日會提早出門。
「事故後喝酒」奧步,過去曾有成功脫罪案例,也引發討論。2015年臺中一名男子酒後騎重機撞小貨車,貨車駕駛報警時,重機男跑到便利超商買啤酒狂飲,酒測時向警方辯稱「喝酒壓驚」。
臺中地方法院開偵察庭時,請當日執勤員警帶酒測器,當場要重機男喝下同款同等量的啤酒,待30分鐘後再施以酒測,測定值爲0.08MG/L,不但未逾法定標準值0.25MG/L,也與事故當天酒測值0.45相差懸殊,重機男見謊言遭戳破,才坦承當日確實酒後騎重機。
而高檢署也在去年11月發佈「酒駕車禍中的證據保全《下車後酒測前才喝酒,法界促立法禁投機》」新聞稿,談到對喝酒脫罪的因應之策,除了像上述案例在偵查庭進行「還原實驗」,更表示應「從重求刑」。更呼籲增訂妨害刑事調查及執行罪,杜絕投機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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