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迪合同詐騙案供應商:李娟是因爲房子進去的
(原標題:比亞迪合同詐騙案供應商親述:李娟是因爲房子進去的)
原標題:比亞迪合同詐騙案供應商親述:李娟是因爲1200萬元的房子進去的
李娟報案她的上線陳振宇失聯,803不予立案。李娟在803門口打了110,被帶到所屬派出所繼續報案,派出所也不予受理。李娟說,沒辦法了那我自首吧。
從7月12日的比亞迪一紙公告到12號的刷屏文《人BY臉,天下無D!》,圍繞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和李娟、衆多供應商的商業狗血劇情突破了所有觀衆的想象力。
簡單說,上海比亞迪公司在開展正常業務3年後被比亞迪總部聲明是假冒,其與供應商產生的大量業務比亞迪不承認,據稱涉及11億元欠款和30多個廣告公司,還有阿森納俱樂部。
觀察分析了兩天,《汽車商業評論》記者仍然沒有完全理解這是什麼操作,假冒公司和假冒員工竟然一路騙到阿森納俱樂部的三年戰略合作?這一切都是一場遊戲一場夢?Cosplay到這個境界也入戲太深了吧?
今天(7月14日),《汽車商業評論》找到涉事供應商之一的上海速肯廣告公司負責人吳先生,爲我們講述了他與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接觸的始末。
吳先生有許多獨家爆料,例如速肯到過比亞迪深圳總部採購部,與比亞迪採購部相關負責人簽署過合作確認文件。
例如,他說他看到阿森納的合作文件上寫的金額是120萬元人民幣。
再如,他了解李娟進看守所的原因——並非比亞迪聲明所說的合同詐騙,而是李娟去803經偵大會、110派出所兩次報案未遂,以自己1200萬元房子來源不明自首。
吳先生的講述讓比亞迪合同詐騙案更加撲朔迷離、匪夷所思,我們暫時無法證實吳先生的講述是否符合事實,權且將事件新信息呈現給讀者,《汽車商業評論》將繼續關注該事件。
以下爲吳先生講述內容。
欠款3000萬
我們是比亞迪這次牽扯的30多家供應商中的一家,我們主要給他們做的業務有商場靜態展示、視頻和平面拍攝、部分戶外廣告投放,大大小小做下來應收賬款3000萬元左右,一年多了,從2017年3月底、4月初開始的。
我們就是跟這家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接觸的,最早是行業介紹,然後招投標,以廣告競標形式我們中標了做的。我們做得還不錯,給他們用料各方面都不錯,反響也不錯,接的項目也就越來越多了。
我們是全國性的,在華北的靜態展示做了超過20場,戶外投放在唐山機場和高鐵站,平面拍攝做了比亞迪秦、唐、宋三輛車的戶外和棚內的拍攝,還拍了兩次視頻廣告。
還有一個節目贊助,我有兩個公司,一個廣告一個傳媒,速肯傳媒和廣東衛視一起做了一個“零點食神”的美食綜藝節目,當初這個節目回款了大概60%。
其他項目沒有回款,今年4月份到賬期了就碰見這個事兒了。當時約定是120個工作日,怎麼來的呢?比如我第一個項目,三輛車的拍攝,具體執行日期是2017年6月初拍的,他們所謂的120個工作日賬期是要拍攝完了之後、他們確認好了、結算單開給我之後開始算,120個工作日,前前後後一年左右時間,正好卡在5月份應該回款的時候就出事了。
“零點食神”項目付了60%是因爲節目贊助跟一般合同不一樣,必須以30%、30%、 40%分週期付款,牽扯到衛視、製作成本,沒有預付款是不能做的,總贊助金額500多萬。60%是通過雨鴻付給我的,跟雨鴻籤的,其他項目都是我跟上海比亞迪直籤的,直籤的都還沒拿到錢。
合作之前我們做過背調,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是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法人代表是王傳福,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佔它90%股份,另外10%屬於比亞迪鋰電池公司。
我們到工商登記備案調取了他們的公章,對照看了,跟他們的公章是一模一樣的,這家公司是真實存在的。
包括他們浦東世紀大道國金二期辦公室,8樓加36樓,門口都是掛着比亞迪LOGO,所有員工加起來有40多個,所有員工都有不同的職責,跟我們對接不同的項目,沒有任何問題。
這40多個人不是天天在那玩兒的,的確是天天在那幹活,的確在跟我們對接項目。我們有華東區、華北區,不同項目組每天都跟他們有郵件來往,他們郵件後綴都是sh-byd.com。
而且當初我去這家公司的時候,我也問了周邊的朋友這家公司的情況,很多認識的公司也在跟這家公司開展商務往來業務。有這樣的甲方過來,我肯定是欣然接受了。
李娟是上海比亞迪華東區市場部總經理,現在比亞迪總部不承認她。我接觸過李娟,就是一個市場負責人,我們活動當中出現問題都是跟她溝通的,也是一個挺專業的人,不是一個糊弄事兒的人。
我們公司去過比亞迪總部籤採購文件
這個事情不但挑戰你的思維,我的三觀都被毀了你知道嗎,做廣告做了這麼多年的,30多個家供應商裡面,能拿出來幾千萬做墊資的不是小公司,我們這些所謂的廣告圈的老總們都呆了,怎麼接受這個事實?
包括定製廣告,發那篇《人BY臉,天下無D》文章的老闆也是我的朋友,他親自去了英國,親自到了比亞迪跟阿森納總部簽約儀式的現場,他說“我特麼腳都踩在阿森納球場草坪上了,你說我還能不信嗎?”
最牛逼的是有個細節,所有30多家供應商裡面只有我這一家供應商在6月初的時候,我跟李娟要我的回款,李娟說她去總部開會,問我有沒有空一起去。我正好有點事,派項目經理跟李娟去比亞迪總部了。
當時我的項目經理跟李娟,還有雨鴻的負責人汪曉婷、李娟的助理4個人飛到深圳,進了比亞迪總部,坐在他們採購科接待室裡面,那時汪曉婷拿出一份2018年上半年上海這邊公司給他們做的一些業務,比如大小篷車、商場靜態展示、戶外投放讓採購確認。
採購也確認了,這些單子包括項目內容、執行時間、執行地點、規格,下面確認人有何宏雨、牟曉萌、孫斯聞,這些人可不是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的人,這些人可都是比亞迪深圳總部採購部的人,都在確認人旁邊確認簽字了。現在倒反口一咬不承認了,這不是開玩笑嗎?
下面是我個人的猜測啊,我覺得比亞迪上海分公司這個部門本身是一個不黑不白的部門,屬於灰色地帶。因爲它是一個用錢的部門,比亞迪就把這個部門放在了體系之外,然後給了它很多支持,這就證明了爲什麼比亞迪這麼多的需求他們知道。
比亞迪是家上市公司,要做年報的,如果它的年報好的話就把這部分用掉的錢納入到年報裡面去,作爲支出。如果年報不好,就把這部分放一放,放到下一個半年、下一年。
這次可能是這個部門遊離於比亞迪之外,可能給自己加戲加太多,裡面可能有些不乾淨的東西在裡面,而比亞迪總部不認了,認爲你給自己加戲加太多了,索性一刀切,都不認了。
上面都是我們的猜測。但是我們開展的活動都是合規的啊。
比亞迪總部不是說上海比亞迪這家公司是假的,是說有人借上海比亞迪這家公司的名義刻了公章,僞造了三證,在外面組了一個辦公場所,到外面行騙。
比亞迪總部說真實的上海比亞迪公司在松江。剛開始合作的時候我們也婉轉地問了,給我們看的三證上面註冊地址不是“上海市松江工業區車墩分區香涇路999號”嗎,爲什麼辦公地點在浦東世紀大道國金二期。
他們當時答覆是松江是工廠所在地,浦東是辦公室,這個邏輯合情合理啊,我們也就沒有多問嘛。
出事以後李娟說公司不認她了,我當時就懵逼了,怎麼回事?李娟就自己寫了份聲明,是兩三週之前(2018年6月下旬)。
當時我們抱着跟比亞迪坐下來好好溝通的想法,因爲我手裡東西實在太多了,你們不承認說不過去。從他們發出的需求,到競標通知、中標通知、採購單、報價單、排期、執行視頻、照片、執行完畢的報告、結算單我都有。我手上還有你們總部簽字的確認單。你不認打官司不是必輸嗎?
但是打官司起碼1、2年時間,我們廣告公司也拖不起,公司要被拖垮的,當時就說跟比亞迪總部坐下來聊一聊,這些錢如果你有困難不用一次性付給我,哪怕你分個一兩年分期給我,你讓我們活着,我們都很好說話的。
阿森納的合作文件上寫的金額是120萬元
但是現在打電話給他們審查部、跟他們內部人聯繫就直接說“你們報警吧,跟我們沒關係,你們所有東西都不是跟我們籤的,我們不承認。”就這個態度,我們是被逼得走投無路了,直到他們總部7月12號發了這麼一個聲明,我們才搞出了一個《人BY臉,天下無D!》這個文章,一下子就爆炸了。
他們一直在胡說八道,我們第一次打電話給朱敏(比亞迪審查處負責人)的時候,朱敏說“我們上個禮拜已經派了總部的人去上海,帶着警察把他們國金的辦公室取締了。”
我當時在電話裡就回她了,我有錄音的,我說“那是你們取締的嗎?你不知道情況不要胡說八道啊,那是因爲國金辦公室3個月沒有交房租了,國金物業把辦公室封掉了,那是你們封的嗎?”她沒話說了。
第二,我說“朱總,6月初的時候我的項目經理和雨鴻的王曉婷、李娟到了你們採購辦公室,跟你們簽了項目確認單,你怎麼解釋?”她可能是沒聽懂,說“這可能是未來我們要開展的項目,我們跟你們籤一個確認。”
“胡說八道!”
我說,“這上面明明寫了日期2017年和2018年年上半年,已經做完的東西,是一個成果彙報,你跟我說什麼未來可能會合作,你不要跟我睜眼說瞎話好不好?”
她說“這個東西我不清楚,我不回答你。”——就這個態度,你說這個是不是胡說八道?
第三,阿森納這個事,比亞迪品牌公關部長李巍是他們總部的高管,去了英國,跟阿森納的首席運營官做下來一起簽了一個戰略合作。我問朱敏,朱敏回了一封郵件給我們,說“我們跟阿森納沒有合作”。
那我就說了,這個李巍是誰?我們照片、視頻都有,你不是胡說八道嗎?目前他們把跟阿森納相關的微博、微信所有內容都刪掉了,聲明裡也說跟阿森納沒有關係。
在這之前呢他們曾經承認過跟阿森納有合作,我問他們合作金額是多少?因爲我看到過這個合作文件,上面寫的金額是120萬元人民幣,贊助阿森納三個賽季……完全的胡說八道,顛倒黑白。
我們一開始沒想跟他們撕,我們想好好談,我們也都是講道理的人。30多家供應商其中2家4A公司、一家上市公司,還有能拿出幾千萬元來墊款的公司都不是小公司。
我們都是講道理的人,我們不是社會上的混混,大家都接受過高等教育,有事咱們好好談對不對?甚至我都跟他們說了,你們有困難我們理解,不用你們一次性付完,你們分個幾年付也OK,但是你不能這樣一棍子把我們打死。
這樣的話我們公司現金流會斷掉,我們下面還有供應商,丙方、丁方,這些人都是踏踏實實幹活的,每一場活動都是工人搭建的啊,三伏天、三九天都躺在地上睡過覺的多可憐的工人,你現在坑的是他們的錢。
我作爲速肯的法人,我不會不承認速肯對丙方、丁方籤的任何合同,每一分錢我都認,哪怕你比亞迪不認,我吳某賣房子賣車,該付的我都付,該賠的我都賠,最多我兩手一攤重新開始,十幾年的積累歸零。
李娟進去不是因爲合同詐騙,是自首
李娟現在在浦東看守所,她被警方控制的過程是這樣的。她一開始去上海市公安局803經偵大隊報案,市局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原因警察也很明白地告訴她了。
警察的原話是“如果你要報合同詐騙的案,你首先要構成兩點基本事實:第一,你所說的這些都是虛構的,比如比亞迪這些活動、廣告、阿森納合作都是虛構的。但是這些東西都是真實存在的,供應商沒有虛構。第二,需要有合同詐騙的受益方。”
這些錢是廣告公司自己墊付的,我們也從來沒有給過李娟一分錢的回扣,這些錢李娟根本就摸不着,那你報什麼案呢?
比亞迪公告說“比亞迪以李娟涉嫌僞造公司印章罪及合同詐騙罪……李娟因涉嫌犯罪已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但是李娟現在進去的罪名不是這個,是她有一套靜安府1200萬元的房子說不清來源,跟我們的合作沒有關係,而且是她自己自首的。
那天下午李娟去803報案,李娟報案的原因是她有個上線叫陳振宇,這個人現在失聯找不着了,她要告陳振宇合同詐騙,李娟認爲她也是受害者。李娟說所有供應商都來堵我家的門,我受不了了,去報案。
803的答覆就是上面說的兩條不符不予立案,李娟就在803門口打了個110報警電話,110出警後把李娟帶到了所屬派出所。到派出所之後李娟繼續報案,派出所也不予受理,李娟說,沒辦法了那我自首吧。
李娟以什麼東西自首呢?她說自己有一所1200萬元的房子來源不明。浦東經偵的警官說李娟現在以這個罪名關在裡面,不是比亞迪聲明裡說的合同詐騙——又是胡說八道,這麼大一個上市公司老是胡說八道你說這個事怎麼搞。
浦東經偵我去過兩次了,跟辦案警官面對面接觸過兩次,辦案警官跟我們說她現在就是這1200萬的房子的事弄進去的,不是因爲合同詐騙,這是警官的原話。
我是禮拜三(7月11日)去的浦東經偵,在那待了一天,這是警官的原話,這兩個基本事實不符合我們怎麼立案呢,就是她自首1200萬的房子說不清楚。
現在我們在整理材料,找律師打官司,律師的意見是以我手上這些材料打官司,把握還是挺大的,不能說我100%勝訴,但把握挺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