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職業性癌症 醫生說分明

案例一:54 歲男性,於民國97 年因咳嗽一個多月至家醫科就診,胸部X光發現一個2.2公分大的胸部腫瘤,診斷爲肺腺癌。個案任職於金屬冶煉工廠,工作中接觸石綿,經職業醫學科鑑定爲石綿之職業性肺癌。

案例二:70 歲男性,突然間喘不過氣,腫瘤科診斷爲惡性間皮細胞瘤。惡性間皮細胞瘤爲較少見之胸部惡性腫瘤,並且已知與石綿暴露高度相關,預後很差,大多活不過一年。個案從事花藝育種相關工作,也曾於參與火力發電廠興建,經實地訪視,認爲應爲石綿瓦及石綿隔離材質接觸相關之職業性癌症。

廖再緯表示,石綿是一種纖維狀水合矽酸鹽天然礦石的通稱,因可耐高溫、耐酸鹼、抗腐蝕、耐磨及絕緣等等,價格便宜,所以工業用途非常廣泛,據估計有3000種以上的用途,臺灣石綿進口量在1980年代中期達到高峰,進口量達9735噸,之後因爲石綿致癌的確定證據及國內王榮德教授等公衛學者的建議,我國環保署1989年開始把石綿公告列管爲毒性化學物質,從2001年起減少至5,000噸以下,2007年則降至2,000噸以下。

石綿引起的疾病主要包括瀰漫性胸膜增厚、胸膜斑、石綿肺症、惡性間皮細胞瘤、肺癌、喉癌及消化系統癌症,基於所有石綿皆有致癌之健康風險,目前已有超過40個已開發國家全面禁用石綿。

雖然我國已經禁止青石綿及褐石綿之製造、販賣及進口,但目前石綿尚可用於石綿纖維製品,防火隔熱、保溫材料,剎車來令片等商品。

臺灣早期有許多石綿高暴露產業如石綿製造業,拆船業等,未來幾年臺灣將面臨石綿相關疾病之發生增加的趨勢,故若有石綿暴露工作史個案,應特別注意健康追蹤檢查(胸部X光),早期發現並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