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永不外遇」結婚籤愛妻宣言 人夫疑劈腿多女訊息曝光…豪宅飛了

李男打官司想拿回豪宅,但被法官駁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李姓人夫結婚簽下愛妻宣言,「本人永遠深愛OOO小姐,如有違背承諾,所有房地產、資產現金歸OOO作爲損失補償費。」結果他疑似偷吃被妻子發現,打官司想拿回「借名登記」在妻名下的一棟豪宅,結果被法官駁回。

判決指出,李男指控,他和妻子在2018年結婚,婚後初期相處尚屬融洽;然妻子因投資期貨股市金融商品毫無節制,嚴重虧損,幾乎全仰賴他撫養,經濟壓力難以負荷卻未見她體諒。

李男控訴,爲求讓妻子安心居住,自行出資購買坐落新竹縣一棟建物,借名登記在她的名下,並約定他爲不動產所有權人,須待他死亡後歸妻所有。

▼李男控訴,妻子想私下賣掉豪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李男說,兩人同住在這間房,但妻子竟食髓知味欲私下出售他人,實令心寒;原來以爲老年得偶屬佳話,得相知餘生,如今想起,她無非僅是要他的金錢,因此請求她移轉登記並返還不動產。

李妻反駁表示,自己爲配偶,在丈夫百年之後,她本具有繼承及處分不動產權利;無需如丈夫的主張,先將不動產登記在她名下,又再另言明百年之後才歸她處分理由對方的主張不過爲其反悔不認藉口

新竹地院法官發現,李男結婚當天籤立承諾書載明,「本人李OO保證永遠深愛OOO小姐,如有違背承諾,所有房地產、資產、現金歸OOO作爲損失補償費(也不能外遇愛別人),不結交其他女人。」

▼李男爲了豪宅和妻子對簿公堂。(示意圖/取自123RF免費圖庫)

法官調查,李男的手機通訊體內有與多名女子聯絡,並主動向對方表示「想做愛嗎」、「想不想在電話裡愛愛嗎」,以及與多名女子聯絡資訊

法官認爲,原告口頭書面承諾不動產贈與被告所有,且不動產權狀是由被告持有,水電、瓦斯及房屋稅等費用均是由被告繳納,被告爲不動產實際使用、管理、所有權人。

法官說,原告迄今並未積極舉證,證明雙方之間確實存有借名契約關係存在,故原告主張終止借名契約亦屬無據;逕而提起本件訴訟,請求被告應返還不動產及辦理移轉登記予原告,爲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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