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溪禁泡腳抓到罰錢 拍民衆「泡腳照片」卻奪攝影獎
▲禁止泡腳的北投溪,這張泡腳照卻奪下攝影比賽第二名。(圖/翻攝自TVBS)
位於北投公園裡北投溪,因爲溪裡有珍貴的北投石,北市在2013年依文資法將部分區域劃設爲「自然保護區」,禁止遊客下水泡腳,但仍有不少遊客不守規定,最誇張的是,今年北投區公所舉辦的攝影比賽,第二名的得獎照片,居然是民衆在溪內的泡腳照,引發民衆觀感不佳。
一張民衆圍圈坐在石頭上,腳泡在北投溪的攝影照,成了區公所攝影比賽的第二名,不過令人好奇的是,北投溪在3年前就已經被劃分爲「自然保護區」,嚴禁民衆下水泡腳,這樣的照片獲獎讓人覺得相當奇怪,貌似在鼓勵大家可以違反法吝。有民衆就認爲,禁止泡腳,卻又得獎,貌似跟政策有所違背。
北市產發局規定,擅自進入北投自然保留區罰3萬,而像這樣的泡腳情況,嚴重的話還會被列入破壞自然保留區,最高可以罰到15萬,再回看看得獎照片,10多人的腳全泡在裡面還搓阿搓,但公所卻把違規照片展覽會館,讓遊客欣賞,觀感相當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