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籲身障健保、社保補助應設置「排富條款」
臺北市社會局23日審查「輕度身心障礙健康保險費」和「社會保險」預算,北市民政委員會議員王浩呼籲,應設置「排富條款」。(遊念育攝)
臺北市社會局23日審查「輕度身心障礙健康保險費」和「社會保險」預算,北市民政委員會議員王浩呼籲,應設置「排富條款」,排除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的身障者,對真正需要補助的人不公平;對此,社會局長周榆修承諾,將向中央提出爭取。委員會最後決議,要求社會局向中央爭取授權,讓補助金髮放增加排富條款。
目前臺北市身障健康保險補助,除了輕度障礙由北市府補助4分之1外,中、重度皆由中央補助,而社會保險則全部由社會局支出,王浩指出,應增加排富條款才符合北市施政原則。不過社會局表示,全民健保的部分,僅輕度由北市補助4分之1,而中、輕度身障者是由中央補助,如僅針對輕度身障者排富,恐造成「一市兩制」。
王浩還舉例,他有個朋友患有睡眠呼吸終止症,領有輕度身障證明,但實際上卻比他富有,這些補助應要給真正需要的人,中央的經費也是納稅人的錢,建議設定基本的排富門檻。
議員林國成則持相反看法,認爲身障者都是迫於無奈,補助只是表達關心,如只有臺北市排富,其他縣市政府都沒有也很奇怪,若真要排富,盼中央可訂定排富標準。
社會局表示,會向中央爭取增加「排富條款」,全國統一制度;委員會最後做成附帶決議「責成社會局就相關補貼,向中央主管機關增取授權,彈性增加排富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