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爲原住民族發聲!籲請行政院修法支持單列羅馬音爲傳統姓名

林奕華出席行政院院會時爲全國原住民族人請命,請求行政院儘速啓動姓名條例修法 。(臺北市原民會提供)

臺北市政府林奕華副市長今 (25)日代表臺北市出席行政院院會時爲全國原住民族人請命,請求行政院儘速啓動姓名條例修法 讓原住民族人在回覆傳統姓名時,不必強制與漢名並列,可以選擇以羅馬拼音單列他們的傳統姓名並使地方政府有所依循。

林奕華在院會中表示:原住民姓名平權的議題,早在 20多年前,就有許多原住民人士極力倡議。臺北市在民國 110年的時候,也有 4位原住民向 臺 北市戶政事務所申請回復傳統姓名,並以單列馬拼音方式呈現,但遭本市戶政事務所依照姓名條例的規定,依法予以駁回。

隨後此 4位族人立即提起行政訴願以及行政訴訟,並於 113年 1月,高等行政法院已判決臺北市敗訴。依照判決,臺北市必須在原住民族人申請回復傳統姓名時,得要求戶政機關以單列羅馬拼音之傳統姓名,不得再強制需與漢名或相近發音之漢字並列。

臺北市收到判決書後,蔣萬安市長立即召開相關會議,認爲高等行政法院對姓名條例的見解並無錯誤,相關判決也無重大違失,且本案例有助於增進全國原住民族權益因此決定放棄上訴。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巴幹.巴萬 BakanPawan表示:依據憲法條文第10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原住民傳統姓姓名爲原住民族彰顯族羣認同的特別權利;且「原住民語言發展法」明訂原住民族語言爲國家語言,其書寫系統(羅馬拼音)爲原法」。

顯見「原住民單列羅馬拼音爲傳統姓名姓名」此一訴求對於原住民姓名權、人格權及國家語言平等權具高度正當性。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表示:此案是繼「新北市原住民寶杜巴燕申請單列羅馬拼音爲傳統市原住民寶杜巴燕申請單列羅馬拼音爲傳統姓名姓名」判決原住民勝訴」判決原住民勝訴之第之第2案。

過去市長蔣萬安市長及副市長林奕華擔任立委期間,立法院即有委員提案修法,但終究因爲行政院不同意或沒有相關對案而告終。爲此蔣萬安特別請林奕華在今日行政院院會提案,請行政院儘速推動修法,以迴應原住民民族回覆傳統姓名希望以羅馬拼音單列的訴求,並解決全國第一線戶政人員適法疑慮之困擾。。